北京市:小产权房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6 10:24本报讯 北京市建委日前发布购房有关问题的危险提示,重申小广告上宣传为“使用权”、“乡产权”、“小产权”的房子,无产权保证,不具有房子的一切、转让、处置、收益等权力,且不能处理房子的产权过户手续,顾客不要购买此类无产权或房子权属有争议胶葛的房子。
所谓“小产权”(又称“乡产权”)房子,是指在农人集体土地上,由享有该土地一切权的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独自开发或联合房地产企业开发建造,并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制造房子权属证书的房子。这种房子权属证书没有房管部分盖章,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因为没有交纳土地出让金,“小产权”房子遍及比其周边的正规开发的住所价格低。一项统计数据显现,乡产权别墅定价仅为同区域大产权别墅的30%到50%。这类“小产权”房首要散布在顺义、昌平、门头沟、怀柔、密云、延庆等远郊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