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给民间借贷中的个人作担保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4 06:55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民间假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安排之间的假贷。民间假贷担保是指在民间假贷中“担保人”为借方向贷方供给担保。那么公司能够给民间假贷中的个人作担保吗?听讼网小编回答如下,欢迎阅览!
公司能够给民间假贷中的个人作担保吗
能够。
担保法第七条规则的其他安排“担保人”首要包含:
(一)依法挂号收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二)依法挂号收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
(三)依法挂号收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四)经民政部门核准挂号的社会团体;
(五)经核准挂号收取营业执照的城镇、大街、村办企业。
担保法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才能的法人、其他安排或许公民,能够作确保人。
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确保人,但经国务院同意为运用外国政府或许世界经济安排借款进行转贷的在外。
第九条
校园、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意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确保人。
第十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确保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能够在授权范围内供给确保。
公司能够给民间假贷中的个人作担保吗
能够。
担保法第七条规则的其他安排“担保人”首要包含:
(一)依法挂号收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二)依法挂号收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
(三)依法挂号收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四)经民政部门核准挂号的社会团体;
(五)经核准挂号收取营业执照的城镇、大街、村办企业。
担保法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才能的法人、其他安排或许公民,能够作确保人。
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确保人,但经国务院同意为运用外国政府或许世界经济安排借款进行转贷的在外。
第九条
校园、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意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确保人。
第十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确保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能够在授权范围内供给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