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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应当如何去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30 07:22
许多开发商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把同一套房子先后卖给两个不同的购房者,这种行为不只违法,还对购房者的利益造成了必定的丢失。法令上对“一房二卖”的这种行为是不允许的,那么,一房二卖应当怎么去处理呢?下面,听讼网小编具体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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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一房二卖?
一房二卖,指出卖人先后或一起以两个生意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子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子的二重生意。
开发商在签定购房合同后一方面考虑到购房者或许会违约的状况怕房子卖不出去,另一方面以更高的价格卖给另一购房者,这些都是开发商挑选一房二卖的原因。
二、一房二卖的一般处理
房子生意合同联系建立后,房子出卖人全面、正确地实行合同,是合同的效能最重要的体现,也是出卖人最主要的职责。但在一房二卖状况下,因为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来说,不或许呈现出卖人一起实行两个合同的状况。也就是说,出卖人在实行了一个合同后,对另一合同的实行必定发生违约问题。对一房二卖胶葛,实务中应别离不同状况予以不同的处理:
1.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缔结合同后,对后一个购房者实行了合同职责,处理了房产过户挂号手续的景象。
一房二卖中,这种景象最为遍及。在该景象下,两个房子生意合同均属有用。但因建立在后的合同现已实行结束,该合同中的购房者已实践获得房子一切权。此刻,前后两个购房者享有的恳求权性质是不同的。后一个购房者因为现已获得了产权,对房子享有的是物权恳求权。前一个购房者发生的是债款恳求权,该债款恳求权系一种对出卖人的恳求给付,可是对房子来说前一个购房者没有获得产权,所以应负返还房子的职责。
依据法令规则,房子产权现已归别人一切,开发商对前一个购房者实践实行已不能,在该种景象下,前一个购房者不能强制实行购房合同。此刻,合同上的债款转化为危害补偿的债款。出卖人依《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实行合同职责或许实行合同职责不符合约好的,应当承当持续实行、采纳补救措施或许补偿丢失等违约职责”的规则,对债款得不到满意的买受人承当补偿丢失的职责。
关于危害补偿的数额多少,除法令还有规则或合同还有约好外,应以添补债款人所受危害及所失利益为限。实务中,开发商往往在房地产增值时,见利背约而与出价高的购房者成交,对该房子的提价部分,归于前一个购房者的可等待利益,应视为所失利益,列人补偿规模之内。这样才干更彻底地实行公平缓诚信准则。
2.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将房子售与前一个购房者签定合同并处理了产权过户挂号之后,又与别人就同一房子签定生意合同。
在一房二卖中,这种景象也很遍及。此刻,因为房子产权现已过户,开发商已非房子一切权人。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则:“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归于出卖人一切或许出卖人有权处置。”不归于出卖人一切且出卖人无处置权的物,不构成生意合同的标的物。换言之,《合同法》不供认出卖别人之物的合同的效能。违背《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则,即归于无权处置行为。因无权处置并终究导致合同无效的,由开发商向后一个购房者承当信任利益的补偿。
3.在一房二卖中,二次生意均未完结过户挂号的处理。
在一房二卖中,签定了两次购房合同但都没有处理过户挂号的景象下,房子一切权仍为开发商享有,而两个购房人都未获得房子的一切权。准则上讲,买受人只能经过债款保护办法保护自己的权益。两个购房者是相等的法令地位,那么法院就会考虑当事人两边未挂号的原因、两边或一方的差错状况、买受人长时间占有房子的现实、生意联系的特征、返还房子是否或许等要素决议是否承认原联系无效。也就是说,假如两个生意合同都没有处理过户,法院会区别不同状况,予以合理的处理。
由此可见,假如购房者遇到“一房二卖”这种状况,能够经过各种法令途径保护自己的利益,还能够获得相应的补偿金额。假如以上内容还未能处理您的疑问,能够到听讼网网找在线律师进行咨询,咱们能够依据实践状况为您供给处理方案!
一房二卖,指出卖人先后或一起以两个生意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子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子的二重生意,一房二卖是法令所制止的。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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