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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非己生 离婚后获赔- 方西乾律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3 03:33
儿子非己生离婚后获赔仝先生离婚后,发现自己抚育的儿子居然不是自己所生,一怒之下将前妻苏女士告上法庭,近来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2008)涧民初字第119号民事判定书判定苏女士补偿仝先生抚育费2500元、判定费3000元、精力危害抚慰金20000元。法院审理查明:原、被告2001年9月14日挂号成婚,2006年2月25日被告苏女士生一男孩仝某某。2007年7月26日原、被告协议离婚,签定离婚协议书一份,仝某某由被告抚育,原告付出抚育费2500元/年,医疗费和教育费两边一起承当,各付出50%,至孩子独立停止,同日两边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2008年1月24日,原告带仝某某到河南科技大学司法判定中心做出河科大司鉴中心(2008)物鉴第627号亲子判定定见书,判定定见:原告不是仝某某的亲生父亲。法院以为,原告提交的河科大司鉴中心(2008)物鉴第627号亲子判定定见书,虽然是原告私自带仝某某去做的,但具有依据效能,被告仅不认可该判定而不从头请求司法判定,本院对该亲子判定定见书予以采信。被告在与原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违反夫妻忠诚职责,应承当相应的补偿职责。遂作出以上判定。  洛阳律师 洛阳刑事辩护律师  洛阳方西乾危害补偿律师网(洛阳交通事故律师洛阳医疗事故律师 洛阳工伤事故律师 洛阳人身危害补偿律师  洛阳产品职责事故律师 洛阳劳作争议律师)    洛阳方西乾律师     执业证号:16021995A0199        事务电话:13525990690    执业组织:河南松盛律师事务所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九都路61号东方联智大厦    网站地址;http://www.zhaolaolai.com        电子邮箱:luoyangfxq@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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