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烟酒构成受贿罪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7 19:14
朋友之间相互给烟给酒是很正常的工作,那么如果是毫无关系的人呢?没有名义的费用收取能够按照受贿罪进行处理,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许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那么索要烟酒构成受贿罪吗?听讼网小编下文为您回答!
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则: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讨取别人资产或许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为别人获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能够并处没收产业。
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使用职务上的便当,违背国家规则,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一切的,按照前款的规则处分。
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事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事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按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其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会集特别主体:
(1)医疗组织中医务人员,使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当,以各种名义不合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资料等医药产品出售方资产,为医药产品出售方获取利益,数额较大的,成立本罪。
(2)校园及其他教育组织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在教材、教具、校服或许其他物品的收购等活动中,使用职务上的便当,讨取出售方资产,或许不合法收受出售方资产,为出售方获取利益,数额较大的,成立本罪。
(3)校园及其他教育组织中的教师,使用教育活动的职务便当,以各种名义不合法收受教材、教具、校服或许其他物品出售方资产,为教材、教具、校服或许其他物品出售方获取利益,数额较大的,成立本罪。
(4)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商洽收购中商洽小组、询价收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在投标、政府收购等事项的评标或许收购活动中,讨取别人资产或许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为别人获取利益,数额较大的,成立本罪。
经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许使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许位置构成的便当条件,经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获取不正当利益,讨取请托人资产或许收受请托人资产,数额较大或许有其他较重情节的,也是构成受贿罪的。
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则: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讨取别人资产或许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为别人获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能够并处没收产业。
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使用职务上的便当,违背国家规则,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一切的,按照前款的规则处分。
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事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事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按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其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会集特别主体:
(1)医疗组织中医务人员,使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当,以各种名义不合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资料等医药产品出售方资产,为医药产品出售方获取利益,数额较大的,成立本罪。
(2)校园及其他教育组织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在教材、教具、校服或许其他物品的收购等活动中,使用职务上的便当,讨取出售方资产,或许不合法收受出售方资产,为出售方获取利益,数额较大的,成立本罪。
(3)校园及其他教育组织中的教师,使用教育活动的职务便当,以各种名义不合法收受教材、教具、校服或许其他物品出售方资产,为教材、教具、校服或许其他物品出售方获取利益,数额较大的,成立本罪。
(4)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商洽收购中商洽小组、询价收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在投标、政府收购等事项的评标或许收购活动中,讨取别人资产或许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为别人获取利益,数额较大的,成立本罪。
经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许使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许位置构成的便当条件,经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获取不正当利益,讨取请托人资产或许收受请托人资产,数额较大或许有其他较重情节的,也是构成受贿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