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转让业务办理实施细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5 04:21
发布部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文号: 第一条 为标准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以下简称股份)转让事务,进一步清晰处理程序,依据《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转让事务处理规矩》(以下简称《规矩》),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总称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一起制定本实施细则。 相关法规: 第二条 股份持有人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股份转让请求或许揭露股份转让信息的,应领先至结算公司或许其指定的署理组织处理持有股份、可转让股份及股份改变记载查询。查询时应当提交以下文件:(一)查询请求表;(二)股份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三)股份持有人有用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境内法人需供给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人现已刊出的,应当供给发证机关出具的原法人刊出挂号证明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托付书、经办人有用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境外法人需供给有用商业挂号证明文件、董事会或许履行董事授权托付书,授权人有权授权的证明文件,授权人有用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经办人有用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自然人需供给身份证,托付别人代理的还需供给经公证的托付代理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下同]。结算公司对上述文件进行方法审阅,符合规矩的,向股份持有人出具股份证明文件。 第三条 拟经过揭露股份转让信息方法转让股份或许股份转让触及上市公司收买的,股份持有人应当在处理股份查询的一起请求将拟转让的股份予以暂时保管,并提交以下文件:(一)股份暂时保管请求表;(二)股份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三)股份持有人有用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结算公司对上述文件进行方法审阅,符合规矩的,向股份持有人出具股份暂时保管确认书。股份暂时保管的有用期不得超越一年。 第四条 股份暂时保管期限届满、股份转让过户挂号完结或许司法机关对股份采纳强制履行办法的,相应股份的暂时保管主动免除。除前款规矩的景象外,股份持有人请求免除股份暂时保管的,应当提交以下文件:(一)免除股份暂时保管请求表;(二)证券交易所赞同股份持有人请求撤回或许停止揭露股份转让信息的证明文件;(三)股份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四)股份持有人有用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五)结算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结算公司对上述文件进行方法审阅,符合规矩的,向股份持有人出具免除暂时保管告诉书,并告诉证券交易所。 第五条 向证券交易所请求揭露股份转让信息的,股份持有人应当提交以下文件:(一)揭露股份转让信息请求表;(二)股份持有人有用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三)股份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四)结算公司出具的股份证明文件、股份暂时保管确认书;(五)触及国有股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组织出具的存案文件;(六)依据《规矩》第十三条内容制造的文件;(七)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证券交易所对上述文件进行方法审阅,符合规矩的,统一安排揭露股份转让信息发布。 第六条 揭露股份转让信息由证券交易所在其指定网站上予以发表。证券交易所于每月最终一个工作日发布揭露股份转让信息。信息有用期依据股份持有人的请求在1至6个月期限内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