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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常见的违约行为,应该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3 13:36
就算用合同进行束缚,现在很多人也会有违约的状况。假如对方违约肯定是会给自己带来相应的丢失,为此要能够清楚相应的违约行为,知道详细违约行为的事项,才能够依法要求对方承当相应的违约职责,补偿自己损伤。听讼网小编为你细心解说。
一、有哪些常见的违约行为
常见的违约行为有以下几种:
1、当事人因为一些能够战胜的客观条件的影响,没有按期实践实行合同,而是延迟实行或爽性不实行。如货源严重构成延迟交货、资金周转缺乏构成逾期交货、“三角债”、连环合同构成的彼此债款拖欠。
2、当事人因为本身的主观原因不依照合同约好的职责实行,即虽有实行职责的才能和条件,但却以种种理由延迟实行或回绝实行,常见的现象有有货不交、拖欠货款、搬运产业、抵赖不还等。
3、当事人实行的合同职责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实行标的不妥。常见的有产品的质量呈现问题,包含质量与要求不符、规范不符、产品有瑕疵等;交给的工程项目检验不合格,保管物损坏,代理权不明确呈现乱用代理权等。
二、应该怎么承当违约职责
违约职责的方法,即承当违约职责的详细方法。对此,民法通则第111条和合同法第107条做了明文规则。合同法第107条规则:当事人一方不实行合同职责或许实行合同职责不符合约好的,应当承当持续实行、采纳补救措施或许补偿丢失等违约职责。据此,违约职责有三种基本方法,即持续实行、采纳补救措施和补偿丢失。
1、持续实行
(1)持续实行的概念。持续实行也称强制实践实行,是指违约方依据对方当事人的恳求持续实行合同规则的职责的违约职责方法。
(2)持续实行的适用。持续实行的适用,因债款性质的不同而不同:
金钱债款:无条件适用持续实行。金钱债款只存在延迟实行,不存在实行不能。因而,应无条件适用持续实行的职责方法。
非金钱债款:有条件适用持续实行。对非金钱债款,原则上能够恳求持续实行。
(3)持续实行的构成要件:
①存在违约行为;
②须有守约方恳求违约方持续实行合同债款的行为。守约方的恳求一般应当明示地告诉违约方,但经过建议抵销等行为,一般也应视为恳求违约方持续实行。
③须违约方能够持续实行合同。假如合同现已不能持续实行,无论是法令上不能实行仍是事实上不能实行,都不能够再发作持续实行职责的承当。
(4)持续实行的体现形状:期限实行。在回绝实行、延迟实行、不完全实行的场合,守约方能够提出一个新的实行期限,称为宽期限或许延展期,要求违约方在该期限内实行合同职责。
(5)不适用持续实行的状况
①不能实行。金钱之债不发作不能实行问题。
②债款的标的不适合持续实行或许持续实行的费用过高。一般触及的法令关系具有人身专特点的,在性质上决议了不适合持续实行;所谓实行费用过高,指对标的物若进行持续实行的话,其价值过高,或许超越合同的牟利等状况。
③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提出实行的要求。以此催促债务人及时行使其权力,以平衡两边的利益。
④法令明文规则不得运用持续实行的,而责令违约方承当违约金职责或许损害补偿职责的。货运合同中承运人对货品的损毁灭失承当损害补偿职责。
⑤因不行归责于当事人两边的原因导致合同实行真实困难的。比方适用方法改变场合,假如持续要求承当持续实行职责则显失公正。
2、采纳补救措施
(1)采纳补救措施的意义。采纳补救措施作为一种独立的违约职责方法,是指纠正合同不适当实行(质量不合格)、使实行缺点得以消除的详细措施。这种职责方法,与持续实行(解决不实行问题)和补偿丢失具有互补性。
(2)采纳补救措施的类型。如:修补、替换、重作、退货、削减价款或许酬劳等。
3、补偿丢失
(1)补偿丢失的概念与确认方法。补偿丢失,在合同法上也称违约损害补偿,是指违约方以付出金钱的方法补偿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削减的产业或许所丢失的利益的职责方法。
(2)法定损害补偿。法定损害补偿是指由法令规则的,由违约方对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对守约方遭受的丢失承当的补偿职责。
(3)约好损害补偿。约好损害补偿,是指当事人在缔结合一起,预先约好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对方付出必定数额的补偿金或约好损害补偿额的计算方法。它具有预定型(缔约时确认)、从特点(以主合同的有用成立为条件)、附条件性(以丢失的发作为条件)。
发现对方做了一些违约行为,自己不是很确认的状况,能够搜集对方违约的证明,然后拿给专业的律师过目一下,让律师来看看是否真的违约。面临常见的违约行为或是呈现违约怎么去承当相应的法令职责,能够来听讼网问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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