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九修正案是怎样保护人身权利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7 12:16
刑法修正案九在加强人身权利维护方面,从扩展强制猥亵妇女罪使用范围,收购妇女儿童一概作违法上;添加规矩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监护行为规矩上;猥亵、凌辱别人、妇女、儿童罪等充分体现,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刑九修正案维护人身权利的详细四关键
1、修正强制猥亵、凌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扩展适用范围,一起加大对情节恶劣景象的惩办力度。详细规矩为:以暴力、钳制或许其他办法强制猥亵别人或许凌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聚众或许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科罪的,或许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按照前两款的规矩从中处分。
2、修正收购被拐的妇女、儿童罪,关于收购的妇女、儿童的行为一概作出违法点评。收购被拐妇女的、儿童,对被收购儿童没有优待行为、不阻止对其进行挽救的,能够从轻处分。按照被收购妇女的志愿,不阻止其回来原居住地的,能够从轻处分或减轻处分。删去本来规矩的免罚。
3、添加规矩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关照责任的人优待被监护、关照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4、撤销嫖宿幼女罪。依据各方面定见,撤销现行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规矩的嫖宿幼女罪,对这类行为能够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关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分的规矩,不再作出专门规矩。
刑九关于维护人身权利的相关法条
【强制猥亵、凌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制猥亵、凌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钳制或许其他办法强制猥亵别人或许凌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聚众或许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许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按照前两款的规矩从重处分。
【收购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强奸罪;不合法拘禁罪;成心损伤罪;凌辱罪;拐卖妇女、儿童罪】
第二百四十条【收购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强奸罪;不合法拘禁罪;成心损伤罪;凌辱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收购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
收购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作性关系的,按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矩科罪处分。
收购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不合法掠夺、约束其人身自由或许有损伤、凌辱等违法行为的,按照本法的有关规矩科罪处分。
收购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矩的违法行为的,按照数罪并罚的规矩处分。
收购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按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矩科罪处分。
收购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优待行为,不阻止对其进行挽救的,能够从轻处分;按照被买妇女的志愿,不阻止其回来原居住地的,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
【优待罪】
第二百五十九条【优待罪】优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逝世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通知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才能通知,或许因遭到强制、威吓无法通知的在外。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关照责任的人优待被监护、关照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款的规矩处分。
有第一款行为,一起构成其他违法的,按照处分较重的规矩科罪处分。
刑九修正案维护人身权利的详细四关键
1、修正强制猥亵、凌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扩展适用范围,一起加大对情节恶劣景象的惩办力度。详细规矩为:以暴力、钳制或许其他办法强制猥亵别人或许凌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聚众或许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科罪的,或许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按照前两款的规矩从中处分。
2、修正收购被拐的妇女、儿童罪,关于收购的妇女、儿童的行为一概作出违法点评。收购被拐妇女的、儿童,对被收购儿童没有优待行为、不阻止对其进行挽救的,能够从轻处分。按照被收购妇女的志愿,不阻止其回来原居住地的,能够从轻处分或减轻处分。删去本来规矩的免罚。
3、添加规矩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关照责任的人优待被监护、关照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4、撤销嫖宿幼女罪。依据各方面定见,撤销现行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规矩的嫖宿幼女罪,对这类行为能够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关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分的规矩,不再作出专门规矩。
刑九关于维护人身权利的相关法条
【强制猥亵、凌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制猥亵、凌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钳制或许其他办法强制猥亵别人或许凌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聚众或许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许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按照前两款的规矩从重处分。
【收购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强奸罪;不合法拘禁罪;成心损伤罪;凌辱罪;拐卖妇女、儿童罪】
第二百四十条【收购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强奸罪;不合法拘禁罪;成心损伤罪;凌辱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收购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
收购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作性关系的,按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矩科罪处分。
收购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不合法掠夺、约束其人身自由或许有损伤、凌辱等违法行为的,按照本法的有关规矩科罪处分。
收购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矩的违法行为的,按照数罪并罚的规矩处分。
收购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按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矩科罪处分。
收购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优待行为,不阻止对其进行挽救的,能够从轻处分;按照被买妇女的志愿,不阻止其回来原居住地的,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
【优待罪】
第二百五十九条【优待罪】优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逝世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通知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才能通知,或许因遭到强制、威吓无法通知的在外。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关照责任的人优待被监护、关照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款的规矩处分。
有第一款行为,一起构成其他违法的,按照处分较重的规矩科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