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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在哪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4 18:26
我国法律规则用于企业征用犁地,但凡现已交纳了犁地占用税的,从同意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端征收乡镇土地运用税,在此曾经不征收乡镇土地运用税。接下来就由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收拾有关土地运用税材料。期望对咱们有所协助。
一、概念
土地运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规模内运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践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则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因为土地运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而也称乡镇土地运用税。
二、怎样交纳
乡镇土地运用税按年核算,分期交纳。详细交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当地的实践情况确认。现在各地一般规则为每个季度交纳一次或许半年交纳一次,每次征期15天或许1个月。新征收的犁地,应当自同意征收之日起期满1年的时分开端交纳乡镇土地运用税;新征收的非犁地,应当自同意征收的次月起交税。
置办新建商品房,应当自房子交给运用的次月起交纳乡镇土地运用税;置办存量房,应当自处理房子权属搬运、改变挂号手续,房地产权属挂号机关签发房子权属证书的次月起交税;租借、出借房产,应当自交给租借、出借房产的次月起交税。
以出让、转让方法有偿获得土地运用权的,应当由受让方自合同约好交给土地时刻的次月起交纳乡镇土地运用税;合同没有约好交给土地时刻的,应当由受让方自合同签定的次月起交税。
交税人因为土地的什物或许权力状况改变而依法停止乡镇土地运用税交税责任的,其应纳乡镇土地运用税的核算应当截止到土地的什物或许权力状况改变的当月月末。
二、交税地址
乡镇土地运用税一般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交纳。交税人运用的土地归于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辖规模的,应当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交税。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辖规模以内,交税人跨地区运用的土地,由当地省级当地税务局确认交税地址。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收拾的相关材料。综上所述,咱们能够了解到企业封闭、吊销、搬家后,其原有场所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地税务局同意暂免征收乡镇土地运用税。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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