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9 06:37
无论是建立一个公司仍是社会组织,都是需求建议人的。股份有限公司也是需求建议人的,并且建议人要承当必定的职责。那么股份有限公司建议人应当承当的职责包含什么呢?下面听讼网的小编就给我们介绍一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一、股份有限公司建议人需求承当的职责
依据《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的建议人应当承当下列职责:
(一)公司不能建立时,对建立行为所发生的债款和费用负连带职责;
(二)公司不能建立时,对认股人已交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职责;
(三)在公司建立过程中,因为建议人的过错致使公司利益遭到危害的,应当对公司承当补偿职责。
二、股份有限公司建议人的介绍
股份有限公司建议人也称为创立人,是指按照有关法律规则缔结建议人协议,提出建立公司请求,认购公司股份,并对公司建立承当职责者。
(1)建议人的规模。我国规则股份有限公司的建议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立的法人(不包含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
(2)建议人的资历。我国规则了只要在我国境内建立的法人(不含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才干充任股份有限公司的建议人。
(3)建议人的最低限额。我国公司法规则,建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建议人,其间须有过半数的建议人在我国境内有居处。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的,建议人能够少于5人。
(4)建议人的出资。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则,股份有限公司建议人的出资,既能够用钱银,也能够用实务、工业产权、非专利技能或许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什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能或许土地使用权,有必要评价作价,核实产业,并折合为股份。建议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能作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越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 。
(5)认购股份,缴足股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建议人,有必要按照公司法的规则,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则发行的股份后,应即交纳悉数股款;以什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能或许土地使用权抵作股款的,应当依法方法其产业权的搬运手续。
公司不能建立时,建议人对建立行为所发生的债款和费用负连带职责。在公司建立过程中,因为建议人的过错致使公司利益遭到危害的,建议人应当对公司承当补偿职责。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律咨询。
一、股份有限公司建议人需求承当的职责
依据《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的建议人应当承当下列职责:
(一)公司不能建立时,对建立行为所发生的债款和费用负连带职责;
(二)公司不能建立时,对认股人已交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职责;
(三)在公司建立过程中,因为建议人的过错致使公司利益遭到危害的,应当对公司承当补偿职责。
二、股份有限公司建议人的介绍
股份有限公司建议人也称为创立人,是指按照有关法律规则缔结建议人协议,提出建立公司请求,认购公司股份,并对公司建立承当职责者。
(1)建议人的规模。我国规则股份有限公司的建议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立的法人(不包含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
(2)建议人的资历。我国规则了只要在我国境内建立的法人(不含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才干充任股份有限公司的建议人。
(3)建议人的最低限额。我国公司法规则,建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建议人,其间须有过半数的建议人在我国境内有居处。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的,建议人能够少于5人。
(4)建议人的出资。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则,股份有限公司建议人的出资,既能够用钱银,也能够用实务、工业产权、非专利技能或许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什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能或许土地使用权,有必要评价作价,核实产业,并折合为股份。建议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能作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越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 。
(5)认购股份,缴足股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建议人,有必要按照公司法的规则,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则发行的股份后,应即交纳悉数股款;以什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能或许土地使用权抵作股款的,应当依法方法其产业权的搬运手续。
公司不能建立时,建议人对建立行为所发生的债款和费用负连带职责。在公司建立过程中,因为建议人的过错致使公司利益遭到危害的,建议人应当对公司承当补偿职责。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