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立案不采取强制措施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2 19:20
依据相关的法律常识咱们知道,立案是司法机关对违法案子或民事纠纷检查后,决议列为诉讼案子进行侦办或审理的诉讼活动,是诉讼活动的开端阶段。关于立案后是否要采纳强制办法,大多数人还不清楚,强制办法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违法嫌疑人掠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办法。那么检察院立案不采纳强制办法吗,下面听讼网的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您答复。
检察院立案不采纳强制办法吗
答案是否定的。刑事强制办法品种:拘传、取保候审、监督居住、刑事拘留、拘捕3、各类强制办法的适用都有法定的条件。因而,并不是一切的刑事案子都有必要采纳强制办法。例如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
(1)或许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采纳取保候审、监督居住不致发作社会危险性的;
(2)应当拘捕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假如患有严峻疾病,或许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拘留的违法嫌疑人需求拘捕而依据尚不彻底的;
(4)对已被拘押正在承受侦办、申述、审判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公安司法机关不能在法定期限内了断,改变为取保候审办法足以避免其发作社会危险性的。
比如说,关于那些经公安机关合法传唤后不到案的未被拘押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公安机关能够选用拘传;关于那些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违法嫌疑人能够采纳拘捕等。
品种
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拘押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承受讯问的一种强制办法。
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违法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确保人或许交纳确保金,确保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办法。由公安机关履行。监督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则的期限内不得脱离住处或许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督、约束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办法。
拘留: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子侦办中,对现行犯或严重嫌疑分子,暂时采纳的强制办法。
拘捕: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议,公安机关履行的一种,在必定时间内掠夺违法嫌疑人人身自由并解送到必定场所予以拘押的强制办法。
主要特点有
1.有权适用强制办法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其他任何国家、机关、集体或个人都无权采纳强制办法,不然即构成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略,情节严峻的,构成违法。
2.强制办法的适用对象是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关于诉讼参加人和案外人不得选用强制办法。
3.强制办法的内容是约束或许掠夺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不是对物的强制处分。
4.强制办法的性质是预防性办法,而不是惩戒性办法。即适用强制办法的意图是为了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避免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躲避侦办和审判,进行消灭、伪造依据、持续违法等波折刑事诉讼的行为。所以强制办法同惩罚和行政处罚存在本质区别。
5.强制办法是一种法定办法,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各种强制办法的适用机关、适用条件和程序都进行了严厉的规则,其意图是为了严厉控制强制办法的运用,避免呈现由于乱用强制办法而发生的侵略人权的负面效应。
6.强制办法是一种临时性办法,跟着刑事诉讼的进程,强制办法应依据案子的发展状况而予以改变或许免除。
归纳上述的答复咱们能够清楚知道,强制办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依法对刑事案子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所采纳的在必定期限内暂时约束或掠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办法。一般包含拘传、取保候审、监督居住、拘留、拘捕。检察院立案后一般会采纳强制办法但不是有必要的。假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听讼网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答复。
检察院立案不采纳强制办法吗
答案是否定的。刑事强制办法品种:拘传、取保候审、监督居住、刑事拘留、拘捕3、各类强制办法的适用都有法定的条件。因而,并不是一切的刑事案子都有必要采纳强制办法。例如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
(1)或许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采纳取保候审、监督居住不致发作社会危险性的;
(2)应当拘捕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假如患有严峻疾病,或许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拘留的违法嫌疑人需求拘捕而依据尚不彻底的;
(4)对已被拘押正在承受侦办、申述、审判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公安司法机关不能在法定期限内了断,改变为取保候审办法足以避免其发作社会危险性的。
比如说,关于那些经公安机关合法传唤后不到案的未被拘押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公安机关能够选用拘传;关于那些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违法嫌疑人能够采纳拘捕等。
品种
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拘押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承受讯问的一种强制办法。
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违法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确保人或许交纳确保金,确保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办法。由公安机关履行。监督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则的期限内不得脱离住处或许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督、约束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办法。
拘留: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子侦办中,对现行犯或严重嫌疑分子,暂时采纳的强制办法。
拘捕: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议,公安机关履行的一种,在必定时间内掠夺违法嫌疑人人身自由并解送到必定场所予以拘押的强制办法。
主要特点有
1.有权适用强制办法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其他任何国家、机关、集体或个人都无权采纳强制办法,不然即构成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略,情节严峻的,构成违法。
2.强制办法的适用对象是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关于诉讼参加人和案外人不得选用强制办法。
3.强制办法的内容是约束或许掠夺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不是对物的强制处分。
4.强制办法的性质是预防性办法,而不是惩戒性办法。即适用强制办法的意图是为了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避免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躲避侦办和审判,进行消灭、伪造依据、持续违法等波折刑事诉讼的行为。所以强制办法同惩罚和行政处罚存在本质区别。
5.强制办法是一种法定办法,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各种强制办法的适用机关、适用条件和程序都进行了严厉的规则,其意图是为了严厉控制强制办法的运用,避免呈现由于乱用强制办法而发生的侵略人权的负面效应。
6.强制办法是一种临时性办法,跟着刑事诉讼的进程,强制办法应依据案子的发展状况而予以改变或许免除。
归纳上述的答复咱们能够清楚知道,强制办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依法对刑事案子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所采纳的在必定期限内暂时约束或掠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办法。一般包含拘传、取保候审、监督居住、拘留、拘捕。检察院立案后一般会采纳强制办法但不是有必要的。假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听讼网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