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是否可以按计提市场培育准备金并扣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2 04:07网友发问:
房地产公司开发的项目里有商铺(有部分商场),是否能够按收入(预售账款、销售收入)计提商场培养预备金?是否能够在税前扣除?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则,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下列开销不得扣除:(七)未经核定的预备金开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五条规则,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所称未经核定的预备金开销,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门规则的各项财物减值预备、危险预备等预备金开销。
依据上述文件规则,贵公司计提商场培养预备金是公司的自主运营行为,公司能够依据董事会或是运营决议计划来决议是否提取及提取份额,但是在税前扣除方面,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门现在仅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组织、金融企业、保险公司的预备金怎么扣除做出规则,因而,贵地产公司提取的商场培养预备金不能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