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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的程序要求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4 05:49

依据收养法第十五条的规则,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挂号,收养联系自挂号之日起建立。一起,新收养法还扩展了收养协议和处理公证的规模,清晰收养联系当事人乐意缔结收养协议的,能够缔结收养协议。收养联系当事人各方或许一方要求处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处理公证。此外,为了严厉标准收养弃婴的行为,避免借收养名义躲避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行为,关于收养查找不到生爸爸妈妈的弃婴和儿童,民政部门应当在处理收养前予以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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