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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的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7 16:54

北京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在北京:《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稳妥规则》规则,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流产产假的规则
北京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在北京:《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稳妥规则》规则,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依据医院证明,给予产假15天至30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时,给予产假42天,怀孕7个月以上的按正常产度假。对有过两次以上天然流产史,现又无子女的女职工,应调离有或许直接或直接导致流产的作业岗位。
女职工流产假日的待遇
依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告诉》(劳险字〔1988〕2号)规则,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日间薪酬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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