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的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4 05:33
一般侵权行为与特别侵权行为是比较对立统一的,他们针对的对象是不同的方面,一个针对的是一般的侵权由于,一个针对的是关于几种比较特别的侵权行为,他们之间是存在不同的,具有不同有哪些,能够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
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依据片面差错施行的,应适用侵权职责一般构成要件和一般职责条款的致人危害的行为。特别侵权行为,是指由法令直接规则,在侵权职责的主体、片面构成要件、举证职责的分配等方面的构成要件。不同于一般侵权的行为,应适用民法特别职责条款的致人危害的行为。两者的特色和差异如下:
(一)法令的规则不同。法令没有对一般侵权行为类型作出详细的规则;法令则直接规则了详细品种的特别侵权行为。关于一般侵权的类型,民法通则只作了抽象的规则,而关于特别侵权行为的详细品种,法令则作出了规则。例如《民法通则》第121-127条,产品质量法第41条。
(二)侵权职责主体不同。一般侵权行为的主体为一般主体,特别侵权行为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如国家机关或许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事风险作业的人员,形成环境污染的人员,施工单位或许人员,建筑物所有人或许管理人,动物饲养人或许管理人,产品质量法里规则的生产商和销售商等。
(三)片面构成要件不同。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片面上具有差错,也便是成心或许差错。而上面所罗列的8类特别侵权行为除了第125-126条规则的地上施工职责与建筑物职责采差错推定外,其他皆采无差错职责准则。无差错职责准则即不论行为人片面上有无差错,只需其他构成要件具有,都构成特别侵权;差错推定也便是推定行为人片面上具有差错,除非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片面上没有差错。
(四)举证职责的分配不同。一般侵权行为的举证职责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准则,由被害人一方承当,即一般侵权行为的四个构成要件:片面差错,违法行为,危害成果,行为和成果的因果联系,都由被害人一方证明,假如有一个证明要件无法证明,则被告方不构成侵权行为。而特别侵权行为的证明职责则由不一定悉数由被害方承当,例如上述片面构成要件,假如法令还有详细规则,则其他构成要件也需求被告方承当,例如《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第4条(三)规则被害方不需求证明违法行为与危害成果之间具有因果联系。
(五)适用法令不同。一般侵权与特别侵权两者的联系是一般与特别的联系,法令对特别侵权有规则的,依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准则,从特别法;法令没有规则的,则按照法令关于一般侵权的规则。
法令没有对一般侵权行为类型作出详细的规则;法令则直接规则了详细品种的特别侵权行为。关于一般侵权的类型,民法通则只作了抽象的规则,而关于特别侵权行为的详细品种,法令则作出了规则。
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依据片面差错施行的,应适用侵权职责一般构成要件和一般职责条款的致人危害的行为。特别侵权行为,是指由法令直接规则,在侵权职责的主体、片面构成要件、举证职责的分配等方面的构成要件。不同于一般侵权的行为,应适用民法特别职责条款的致人危害的行为。两者的特色和差异如下:
(一)法令的规则不同。法令没有对一般侵权行为类型作出详细的规则;法令则直接规则了详细品种的特别侵权行为。关于一般侵权的类型,民法通则只作了抽象的规则,而关于特别侵权行为的详细品种,法令则作出了规则。例如《民法通则》第121-127条,产品质量法第41条。
(二)侵权职责主体不同。一般侵权行为的主体为一般主体,特别侵权行为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如国家机关或许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事风险作业的人员,形成环境污染的人员,施工单位或许人员,建筑物所有人或许管理人,动物饲养人或许管理人,产品质量法里规则的生产商和销售商等。
(三)片面构成要件不同。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片面上具有差错,也便是成心或许差错。而上面所罗列的8类特别侵权行为除了第125-126条规则的地上施工职责与建筑物职责采差错推定外,其他皆采无差错职责准则。无差错职责准则即不论行为人片面上有无差错,只需其他构成要件具有,都构成特别侵权;差错推定也便是推定行为人片面上具有差错,除非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片面上没有差错。
(四)举证职责的分配不同。一般侵权行为的举证职责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准则,由被害人一方承当,即一般侵权行为的四个构成要件:片面差错,违法行为,危害成果,行为和成果的因果联系,都由被害人一方证明,假如有一个证明要件无法证明,则被告方不构成侵权行为。而特别侵权行为的证明职责则由不一定悉数由被害方承当,例如上述片面构成要件,假如法令还有详细规则,则其他构成要件也需求被告方承当,例如《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第4条(三)规则被害方不需求证明违法行为与危害成果之间具有因果联系。
(五)适用法令不同。一般侵权与特别侵权两者的联系是一般与特别的联系,法令对特别侵权有规则的,依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准则,从特别法;法令没有规则的,则按照法令关于一般侵权的规则。
法令没有对一般侵权行为类型作出详细的规则;法令则直接规则了详细品种的特别侵权行为。关于一般侵权的类型,民法通则只作了抽象的规则,而关于特别侵权行为的详细品种,法令则作出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