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的债权人能否申请参与分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9 22:31第一种定见以为:李隆能向法院恳求参加履行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297条规则:“被履行人为公民或许其他安排,在履行程序开端后,被履行人的其他现已获得履行根据的或许现已申述的债款人发现被履行人的产业不能清偿一切债款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恳求参加分配。”因而,李隆能向法院恳求参加履行分配。
第二种定见以为:李隆不能向法院恳求参加履行分配。李隆对黄全平的债款尚处于诉讼阶段,债款是否存在、数额的多少均不承认,其没有恳求履行的根据,故其不能恳求参加履行分配。
诉讼中的债款人能否恳求参加分配
需求具体情况具体剖析。
【案情】
黄全平向李隆告贷20000元未还,李隆向法院申述。案子审理过程中,李隆了解到黄全平的薪酬被法院履行局予以拘留,遂向法院恳求参加履行分配。
【不合】
关于李隆能否恳求参加履行分配,存在以下两种不同定见:
第一种定见以为:李隆能向法院恳求参加履行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297条规则:“被履行人为公民或许其他安排,在履行程序开端后,被履行人的其他现已获得履行根据的或许现已申述的债款人发现被履行人的产业不能清偿一切债款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恳求参加分配。”因而,李隆能向法院恳求参加履行分配。
第二种定见以为:李隆不能向法院恳求参加履行分配。李隆对黄全平的债款尚处于诉讼阶段,债款是否存在、数额的多少均不承认,其没有恳求履行的根据,故其不能恳求参加履行分配。
【剖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定见,理由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履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履行规则》)第90条规则:“被履行人为公民或其他安排,其悉数或首要产业已被一个法院因履行承认金钱给付的收效法令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住,无其他产业可供履行或其他产业缺乏清偿悉数债款的,在被履行的产业被履行结束前,对该被履行人现已获得金钱债款履行根据的其他债款人能够恳求对被履行人的产业参加分配。”由此可见,《履行规则》未规则“现已申述的债款人”有恳求参加履行分配的权利。《履行规则》在民事履行中属特别法,《民诉法定见》属一般法,根据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的法令适用准则,应适用《履行规则》的相关规则。
2、履行程序中的参加分配制度与诉讼程序的意图也不同。履行程序仅仅一种完成权利的程序,诉讼程序的意图在于承认权利。因而,履行程序不能处理实体问题,也无权处理实体问题。因而,只要有履行根据的债款人才干恳求履行,在履行程序中受偿。
3、在未经诉讼承认的情况下,债款人与债款人往往对债款债款联系存在争议,一概在参加履行分配程序中处理起来比较复杂、困难,与履行机构的责任也不符。
4、未获得履行根据的债款人不在本次履行中参加分配,不等于其债款就此不受法令维护,在本次履行分配结束后,可根据后获得的履行根据随时恳求法院履行。假如其他债款人一起参加分配,更会形成事实上的不公平、不合理,由于不申述者、正在诉讼者不需求支付价值就享有与现已支付许多价值恳求履行人相同的分配权利,不利于维护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
综上,笔者以为,诉讼中的债款人未获得履行根据,没有参加履行程序,故其不能恳求参加履行分配。就本案而言,李隆不能向法院恳求参加履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