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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加强医保记账管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3 21:44

为加强我市医保记账处理,标准医保定点组织和参保人就医购药程序,现就有关问题告诉如下:
一、参保人因病在我市已联网的定点医疗组织住院时,须在入院5个作业日内持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医确保),到住院收费处处理住院记账手续。定点医疗组织需留存参保人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医确保)复印件备检。因机动车事端损伤或许其他状况不能记账的患者,其住院医疗费用由患者先垫支,并于入院5个作业日内到所属社保局(分局)处理挂号存案手续。
二、参保人经判定存案契合享用城镇职工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须持医保IC卡(无医保IC卡的,可持社会保障卡或第二代身份证)到我市已联网的定点医疗组织或定点零售药店记账就医购药;契合享用城乡居民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须持社会保障卡(或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医确保)到我市已联网的医保定点医疗组织记账就医购药。
三、各定点医疗组织应及时按规定为参保人供给记账服务,不得无故回绝契合规定的参保人就医记账,尽量进步即时结算率;各具有门诊特定病种判定资历的定点医疗组织应按照专业对口准则,由副主任以上医生凭近期相关查验查看陈述等纸质材料为参保人出具《汕头市医保门诊特定病种判定疾病证明书》,定点医院医保办应归档留存参保人近期相关查验查看陈述等纸质材料备检。社保部分将不定时进行查看,发现违规行为的,将对定点医疗组织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各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医疗组织应加强医保门诊特定病种日常购药处理,严厉标准记账结算程序,并按要求于2013年3月15日前完结医保根本药品目录匹配、定点医保药师、副主任以上医生申报承认作业(详见附表)。
四、各社保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要加强日常门特存案和住院报销监督处理。履行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与市社保局医疗待遇核发科联络。联络电话:0754-8852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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