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如何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5 01:29丹东市提取住宅公积金事务攻略
(一)提交根本证件
1、提取人《住宅公积金存储证》;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2份;
3、以夫妻联系的名义提取公积金,提交结婚证及复印件1份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丹东市住宅公积金支取审批表》(盖单位财政章)
(二)提交相关凭据
1、购买产品住宅
《房子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待确权的,已登记存案的《产品房买卖合同》、全额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
2、购买上市买卖的存量产权住宅
《房子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
3、公有住宅购买产权(房改房)
《房子所有权证》、房款收据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
4、公有住宅使用权有偿转让
《房子租赁契约》、交纳购房收益金发票、公有住宅使用权有偿转让协议书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
5、房子动迁
房子动迁协议、代建回迁房交款收据、动迁人户口本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如动迁人户口不在动迁所在地的,还需提交动迁人在动迁地址的电费、水费、有线电视费等收据原件。
6、归还公积金借款本息
归还借款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归还商业性住宅借款本息
《住宅抵押借款合同》、《产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子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发票)、近一年的还款方案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
非本市购房的还需提交购房全额发票和契税完税发票。
8、缔造、翻建自住住宅
县级以上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造用地规划许可证》、《建造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子竣工检验证明、购买建房资料发票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
9、彻底损失劳作能力,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
政府劳作管理部门出具的彻底损失劳作能力判定、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证明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
10、退休
《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员工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11、出境久居
出国久居证明、护照、单位停止劳作联系证明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
12、逝世或宣告逝世
逝世证明、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相关证明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填写《改变住宅公积金提取人身份证件请求表》;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份。
13、享用乡镇低保人员
《丹东市城市居民最低日子保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处理程序
1、契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员工向所在单位请求,单位经办人对相关证件初审后,持单位填写的《丹东市住宅公积金支取审批表》(盖单位财政章)及提取人根本证件和相关凭据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处理核准手续 。
2、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提取公积金相关手续进行审阅,契合规定的2个工作日内办结核准手续。
(四)收取地址
提取人于核准后的第3个工作日起,持《住宅公积金存储证》、身份证到丹东市建行复兴支行收取。代别人收取的,需一起出具代领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