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第364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7 07:08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达淫秽物品罪;安排播映淫秽音像制品罪】传达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许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
安排播映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分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制造、仿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安排播映的,按照第二款的规则从重处分。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达淫秽物品的,从重处分。
条文注释
“传达”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许大众之中进行传达,主要是指经过传阅、出借、展现、赠送、解说等方法分布、撒播淫秽物品的。这种传达行为可所以在公共场合揭露进行,也可所以在大众中暗里进行。其传达不是以牟利为意图,如以牟利为意图传达应按照第三百六十三条的规则科罪处分。“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屡次、常常性地在社会上传达淫秽物品;所传达的淫秽物品数量较大;或许尽管传达淫秽物品数量不大、次数不多,但被传达目标人数很多;形成的后果严重等等。第二款中的“安排播映”是指招集多人播映淫秽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行为。播映淫秽音像制品,实质上也是一种传达淫秽物品的方法,鉴于这种行为在传达淫秽物品的各项活动中比较突出,且损害也比较严重,本款将这种行为规则为一个独立的罪名。
安排播映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分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制造、仿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安排播映的,按照第二款的规则从重处分。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达淫秽物品的,从重处分。
条文注释
“传达”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许大众之中进行传达,主要是指经过传阅、出借、展现、赠送、解说等方法分布、撒播淫秽物品的。这种传达行为可所以在公共场合揭露进行,也可所以在大众中暗里进行。其传达不是以牟利为意图,如以牟利为意图传达应按照第三百六十三条的规则科罪处分。“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屡次、常常性地在社会上传达淫秽物品;所传达的淫秽物品数量较大;或许尽管传达淫秽物品数量不大、次数不多,但被传达目标人数很多;形成的后果严重等等。第二款中的“安排播映”是指招集多人播映淫秽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行为。播映淫秽音像制品,实质上也是一种传达淫秽物品的方法,鉴于这种行为在传达淫秽物品的各项活动中比较突出,且损害也比较严重,本款将这种行为规则为一个独立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