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责任的概念包括哪些内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8 17:08
违约职责是违背合同的民事职责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职责或履行合同职责不符合合同约好所应承当的民事职责。
法令咨询:
合同职责的概念是什么?
律师回答:
亦称“契约职责”。合同一方当 事人不履行合同职责或许不按合同规则的条件 履行职责,致使合同另一方或其他方遭受丢失 应承当的补偿职责。合同职责以当事人之间存 在有用合同为条件,一般适用差错职责准则。 职责保险一般不担任被保险人的合同职责,除非通过特别约好才可承保。
相关法令知识:
榜首、归责准则方面。许多国家的法令规则,违约职责适用差错推定职责准则或严厉职责 准则。侵权职责在各国法令中一般以差错职责为基本准则,而对某些特别侵权行为施行严厉责 任准则。依据我国侵权行为法的规则,对侵权职责选用差错职责、严厉职责、公正职责准则, 实践上是选用了多重归责准则。在侵权之诉中,只需在受害人具有重大差错时,侵权人的补偿 职责才能够减轻。而在违约之诉中,只需受害人具有细微差错,违约当事人的补偿职责就能够 减轻。
第二、职责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方面。在违约职责中,行为人只需施行了违约行为,且不 具有有用的抗辩事由,就应当承当违约职责。但在侵权职责中,危害现实是侵权危害补偿职责 建立的条件条件,无危害现实,便无侵权职责的发作。在违约职责中,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 不行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能够事前约好不承当职责的状况(成心或重大差错的景象在外)。在侵权职责中,免责条件或原因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前约好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行 抗力的规模事前约好。
第三、职责方式方面。违约职责首要采纳违约金方式,违约金是由法令规则或当事人约好 的,因而在违约现实发作今后,违约金的付出并不以对方发作危害为条件。而侵权职责首要采 取危害补偿的方式,危害补偿是以实践发作的危害为条件条件的。此外,依据《民法通则》第 112 条的规则,当事人能够在合同中约好关于违背合同而发作的危害补偿额的计算方法,但侵 权职责不能通过此种方法来处理。
第四、职责规模方面。违约的危害补偿职责首要是财产丢失的补偿,不包含对人身损伤的 补偿和精力危害的补偿职责,且法令常采纳“可预见性”规范来限制补偿的规模。关于侵权责 任而言,危害补偿不只包含财产丢失的补偿,并且包含人身损伤和精力危害的补偿,其补偿范 围不只应包含直接丢失,还应包含直接丢失。
第五、证明职责方面。依据大多数国家的民法规则,在合同之诉中,受害人不负证明职责, 而违约方有必要证明其没有差错,不然将推定他有差错。在侵权之诉中,侵权行为人一般不负证 明职责,受害人有必要就其建议举证。在某些特别侵权行为中,也施行证明职责倒置。依据我国 民法规则,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受害人有职责就加害人的差错问题举证,而在特别侵权职责中, 应由加害人反证证明自己没有差错。在违约职责中,违约方应当证明自己没有差错,不然应承 担违约职责。
法令咨询:
合同职责的概念是什么?
律师回答:
亦称“契约职责”。合同一方当 事人不履行合同职责或许不按合同规则的条件 履行职责,致使合同另一方或其他方遭受丢失 应承当的补偿职责。合同职责以当事人之间存 在有用合同为条件,一般适用差错职责准则。 职责保险一般不担任被保险人的合同职责,除非通过特别约好才可承保。
相关法令知识:
榜首、归责准则方面。许多国家的法令规则,违约职责适用差错推定职责准则或严厉职责 准则。侵权职责在各国法令中一般以差错职责为基本准则,而对某些特别侵权行为施行严厉责 任准则。依据我国侵权行为法的规则,对侵权职责选用差错职责、严厉职责、公正职责准则, 实践上是选用了多重归责准则。在侵权之诉中,只需在受害人具有重大差错时,侵权人的补偿 职责才能够减轻。而在违约之诉中,只需受害人具有细微差错,违约当事人的补偿职责就能够 减轻。
第二、职责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方面。在违约职责中,行为人只需施行了违约行为,且不 具有有用的抗辩事由,就应当承当违约职责。但在侵权职责中,危害现实是侵权危害补偿职责 建立的条件条件,无危害现实,便无侵权职责的发作。在违约职责中,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 不行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能够事前约好不承当职责的状况(成心或重大差错的景象在外)。在侵权职责中,免责条件或原因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前约好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行 抗力的规模事前约好。
第三、职责方式方面。违约职责首要采纳违约金方式,违约金是由法令规则或当事人约好 的,因而在违约现实发作今后,违约金的付出并不以对方发作危害为条件。而侵权职责首要采 取危害补偿的方式,危害补偿是以实践发作的危害为条件条件的。此外,依据《民法通则》第 112 条的规则,当事人能够在合同中约好关于违背合同而发作的危害补偿额的计算方法,但侵 权职责不能通过此种方法来处理。
第四、职责规模方面。违约的危害补偿职责首要是财产丢失的补偿,不包含对人身损伤的 补偿和精力危害的补偿职责,且法令常采纳“可预见性”规范来限制补偿的规模。关于侵权责 任而言,危害补偿不只包含财产丢失的补偿,并且包含人身损伤和精力危害的补偿,其补偿范 围不只应包含直接丢失,还应包含直接丢失。
第五、证明职责方面。依据大多数国家的民法规则,在合同之诉中,受害人不负证明职责, 而违约方有必要证明其没有差错,不然将推定他有差错。在侵权之诉中,侵权行为人一般不负证 明职责,受害人有必要就其建议举证。在某些特别侵权行为中,也施行证明职责倒置。依据我国 民法规则,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受害人有职责就加害人的差错问题举证,而在特别侵权职责中, 应由加害人反证证明自己没有差错。在违约职责中,违约方应当证明自己没有差错,不然应承 担违约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