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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处理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1 23:43
土地权属胶葛在我国乡村普遍存在,问题比较细微的能够自己洽谈处理,但是往往很多人是不愿意让步洽谈的,这就往往需求相关部分出头来进行处理相关问题。所以,今日小编在询问过听讼网的律师大大们一些相关的法则问题,总结出了这一篇文章。细心阅读会给你带来协助哦。
土地胶葛处理程序
(一)土地所有权和运用权的争议先由当事人洽谈处理。
(二)土地争议两边洽谈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分进行调停,签定权属地界协议书。
(三)洽谈、调停不成的,土地所有权和运用权争议,由当事人洽谈处理;洽谈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四)发作严峻的侵略行为,引起严重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事故,冒犯法则的可直接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处理。
(五)跨过县、市、省级行政管辖区的土地权属争议,各由其上一级人民政府处理。这类胶葛触及面广,状况复杂的,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国务院的土地管理机关安排有关部分暂时组成仲裁委员会进行调停和判决,并经地点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同意履行。
(六)当地单位或个人与驻军发作的土地权属胶葛,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如当事人两边的土地跨县、市、省的,参照上述规则处理。
(七)当事人对有关政府的处理决议不服的,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则,能够在接到处理决议告诉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但土地所有权争议处理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动土地现状,不得损坏地上附着物。
土地胶葛处理的准则
第(一)一般土地胶葛案件有必要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则,土地所有权和运用权争议,由当事人洽谈处理;洽谈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第(二)土地所有权和运用权争议处理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动土地现状,不得损坏土地上的附属物,不得影响出产和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兴修建筑物和改变附着物。
第(三)前史上现已达到有协议、协议,或已拟定有乡规民约的,而这些协议、协议乡规民约并不违反国家法则、法则和党的方针的,予以保护,不合理的部分能够进行恰当调整。
第(四)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引起的胶葛应依据现行党的方针,作详细分析。经过细心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定见。区别党在各个阶段的方针、方针,依据详细状况做出合理的处理定见,切忌用简略、果断、混为一谈等处理办法。
第(五)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引起的胶葛应依据现行党的方针精力和法则规则,保护原社队或个人的应有权益。
第(六)土地所有权或运用权的争议未处理前,如无法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则维持现状时,土地管理机关有权指定暂时运用单位运用,以保护争议的土地,争议两边均须遵守,不得托故损坏土地及其附属物,不得鼓动大众捣乱,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强行占地。
第(七)处理土地胶葛有必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则为准绳的脚踏实地准则,从实际出发,参照前史变迁状况和实际运用状况,统筹国家、团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合情、合理、合法地加以处理。
第(八)处理土地胶葛有必要坚持保护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国家、团体的土地所有权,保护单位或公民个人的合法运用权。
第(九)处理土地胶葛触及各有关部分的,应同有关部分一起洽谈,正确处理好部分之间的联系,进一步一起管好用好土地。
土地胶葛是指: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运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力归属问题发作的争议。详细而言,便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一起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建议权属,依据各方理由难以处理的土地权属对立。所以,在不确定是否归于法则问题时,仍是应该询问下听讼网的律师大大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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