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的年休假有哪些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2 00:431)享用年度假的作业时刻怎么确认?
答:员工接连作业满12个月以上的,享用带薪年度假。年度假天数依据员工的实践作业年限核算。
员工在同一或许不同用人单位作业期间,以及依照法令、行政法规或许国务院规则视同作业期间(包括当知青、从军、临时工等时刻),均应当累计为作业时刻。
2)怎样核算享用年度假的天数?
答:员工累计作业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度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度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度假15天。
其间国家法定度假日、休息日、员工依法享用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则的假日以及因工伤罢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度假假日。
3)在什么情况下员工不能享用当年的年度假?
答:(一)员工依法享用寒暑假,其度假天数多于年度假天数的;
(二)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依照规则不扣薪酬的;
(三)累计作业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作业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作业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确因作业需要,员工享用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度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组织补足年度假天数。
劳务差遣单位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作业期间由劳务差遣单位依法付出劳动酬劳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用的年度假天数的,不享用当年的年度假。
员工已享用当年的年度假,年度内又呈现第 (二)、(三)、(四)、(五)项景象之一的,不享用下一年度的年度假。
4)可否分段休年度假?
答:年度假在1个年度内能够会集组织,也能够分段组织,一般不跨年度组织。单位因出产、作业特色确有必要跨年度组织员工年度假的,能够跨1个年度组织。
“年度”是指公历年度,即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5)应休未休的年度假怎么付出薪酬?
答:单位确因作业需要不能组织员工休年度假的,经员工自己赞同,能够不组织员工休年度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度假天数,单位应当依照该员工日薪酬收入的300%付出年度假薪酬酬劳(其间包括用人单位付出员工正常作业期间的薪酬收入)。
核算未休年度假薪酬酬劳的日薪酬收入依照员工自己的月薪酬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薪酬是指员工在用人单位付出其未休年度假薪酬酬劳前12个月应得薪酬总额减出加班薪酬后的月平均薪酬。在本用人单位作业时刻不满12个月的,按实践月份核算月平均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