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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没下发购房合同能否生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6 09:40

房屋买卖过程中,有时签订了购房合同,但由于种种原因房产证未下发。那么房产证没下发购房合同能否收效,关于购房合同能否收效的法令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购房合同能否收效的法令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
房产证未下发,购房合同能否收效呢?房子生意两头当时自愿立有契约、交付了房款,并实践处理和使用了房子,没有其他违法行为,由于卖方的职责致使没办过户手续,现可以补办手续的,可以确认生意联络有用。也即购房合同有用。
漯河市赖先生来电咨询:我于2001年1月21日购买乙某私房一处,乙某的房产证还未下发。购房合同约好,该房总房款为19万元,没有单价约好,交房时我向乙某付房款15万元,剩余4万元房招待乙某房产证下发后,处理房产过户时付清。乙某拿到了房产证,以房产证上载明的面积大于两头购房合同约好面积为由要求我支付超出部分价款,我认为,购房是按套购买的,不存在面积差价款的问题。乙某以订合一起房产证未下发所订合同是无效合同为由,拒不履行过户职责。请问,我们两头的购房合同是否有用?
答:你们两头签定购房合一起,是自愿达成协议,意思标明真实,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且两头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生意房子行为属合法的民事法令行为。订立购房合一起,由于乙某房产证未下发,不具备产权过户条件,因此两头的生意房子行为系效能待定,待乙某房产证下发后,两头的生意房子行为由效能待定转化为发生法令效能。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城市私房处理法令》实施后,房子生意两头当时自愿立有契约、交付了房款,并实践处理和使用了房子,没有其他违法行为,由于卖方的职责致使没办过户手续,现可以补办手续的,可以确认生意联络有用。
本案中,由于购房合同约好的房款计价办法为按”套”计价,因此也不存在面积差价问题。乙某提出让赖先生补偿面积差价是对原购房合同的改动。除非征得赖先生的赞同,否则乙某将构成违约。因此,本案赖先生的主张是正确的。
即便房产证还没下发,两头签定的购房合同仍是能收效的。
归纳以上介绍,房产证不论由于什么原因未下发,签订合同依然有用。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车主怎样承当职责的法令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令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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