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9 08:40
婚约,也称订亲或定婚,是指男女两边以将来成婚为意图所作的事前约好。在我国封建社会,六礼中的前四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都与定婚有关,定婚是婚嫁的必经程序。我国现在有些当地,虽仍有婚约这种方式存在,但从现行婚姻法上看,并没有关于婚约的明文规则,在法律上既不制止男女两边自行缔成婚约,也不供认婚约对两边具有约束力。关于解除婚约所引起的财产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有关问题的解说(二)第十条规则“当事人恳求返还依照风俗给付的彩礼的,假如查明归于以下景象,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撑: 1、两边未处理成婚登记手续的; 2、两边处理成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日子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日子困难的。适用2、3项的规则应当以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