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到法定婚龄借他人的名义登记结婚,婚姻有效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3 22:18跟着社会的开展,我们对婚姻的了解也越来越多,但在一些贫穷的边际乡村,仍是存在一些不合法的婚姻现象。那么,当未到达法定婚龄借别人的名义挂号成婚时,其婚姻是否有用呢?接下来,就由听讼网小编就为您整理出相关常识,供您阅览,期望能够对您有所协助。
一、未到法定婚龄成婚的婚姻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则,未到法定婚龄成婚的婚姻无效。
处理成婚挂号时未到达法定婚龄,且两人施行了招摇撞骗的诈骗行为获得成婚挂号,其同居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应免除其不合法同居联系
吊销婚姻胶葛。由于处理成婚挂号时未到达法定婚龄,是以招摇撞骗的手法获得成婚挂号,其方式要件和本质要件均不合法,人民法院应予吊销。
二、民政部《婚姻挂号管理条例》规则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挂号管理条例》发布施行后,未处理成婚挂号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未补办成婚挂号的,按免除同居联系处理。虽是招摇撞骗获得,但并非“未处理成婚挂号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能以免除不合法同居联系立案。
三、《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怎么确认夫妻感情确已决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怎么确认夫妻感情确已决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则:“凡属下列景象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决裂。”其间第4条内容便是“一方诈骗对方,或许在成婚挂号时招摇撞骗,骗得《成婚证》的。”因而以招摇撞骗的手法骗得成婚挂号证,是确认夫妻感情确已决裂的规范之一,而不是确认婚姻无效或可吊销的规范。
四、《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则:“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建议的法律联系的性质或许民事行为的效能与人民法院依据案子现实作出的确认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奉告当事人能够改变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能够依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来确认案子的开始案由,但应当依据查验的案子现实确认案子的终究案由
综上所述,未到达法定成婚年龄而借用别人名义挂号成婚归于一种诈骗行为,其方式要件和实践要件均不合法,因而,该婚姻当然无效。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您总结的“未达法定成婚年龄借别人名义挂号成婚的婚姻是否有用”的相关内容,期望能够对您有所协助,若您还存在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