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程序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7 02:10国有土地运用权挂牌出让,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布告,按布告规矩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买卖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买卖场所挂牌发布,承受竞买人的报价请求并更新挂牌价格,依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成果承认土地运用者的行为。接下来,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整理出,国有土地运用权挂牌出让的程序有哪些呢?
一、适用范围
(一)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投性的项目用地;
(二)原经划拨,因改动土地用处、运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
二、请求人需提交的材料
(一)政府批复;
(二)挂牌出让请求;
(三)回收土地运用权协议书;
(四)丈量蓝图及电子文件;
(五)国有土地运用证;
(六)其他所需材料。
三、处理程序
(一)、前期作业
1、由土地收买储藏中心处理回收国有土地运用权手续;
2、土地勘察规划室出具回收地块的1:500地形图;
3、县规划局出具回收地块的规划规划条件;
4、托付地价评价安排评价拟挂牌地块的地价并出具评价陈述;
5、县政府拟定挂牌地块的出让底价、开端价、增价规矩及增价起伏等,报县土委会、市土委会组审定;
6、土地收买储藏中心拟定挂牌出让文件,包含:
(1)挂牌布告;
(2)竞买须知;
(3)宗地图;
(4)《竞买请求书》;
(5)《报价单》;
(6)《成交承认书》;
(7)《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
(8)其他材料。
(二)操作程序
县国土资源局托付土地收买储藏中心安排挂牌出让作业。具体操作如下:
(1)在挂牌前20天向社会宣布布告,挂牌布告在当地首要报刊、电视台和网站发布;
(2)在布告期内,承受社会各界人士咨询、承受请求、检查,竞买材料;
(3)竞买人的资历经认可后,交竞买保证金,填写《竞买请求书》;
(4)布告期满后,开端挂牌竞价(挂牌时刻不少于10个作业日);
(5)在挂牌期内,承受竞买人的报价,填写《报价单》;
(6)土地收买储藏中心检查承认最新报价后,更新竞买价格;
(7)挂牌截止后,依据报价成果承认竞得人;
(8)与竞得人签定《成交承认书》;
(9)在网站发布挂牌成果,并退回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
(10)国土局与竞得人签定《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的约好,收缴税费。
(三)后期作业
(1)挂牌完毕后,土地收买储藏中心将《承认书》附本及有关材料,移送局用地股,完善手续;
(2)国土局颁布《建造用地同意书》,或用地同意文件;
(3)竞得人按出让合同付清地价款及有关税费后,凭同意文件或收费凭证处理土地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