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借款合同订立前的主体资格审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2 08:54

告贷合同缔结前的主体资历检查
告贷合同是告贷人向借款人告贷,到期返还告贷并付出利息的合同。告贷合同的缔结,相同要采纳要约、许诺方法。一份合法有用的告贷合同,应契合《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则的条件,即: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才能;
二、意思表明实在
三、不违背法令或许社会公共利益。
其间第二、三条件侧重于对合同两边对合同内容的规则,榜首条件是关于合同当事人主体资历的规则,告贷合同当事人的民事行为才能直接关系到告贷合同的效能。在贷前对告贷人的主体资历进行检查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决议是否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告贷人主体可以分为法人(主要为公司)其他安排及天然人。
对法人及其他安排类告贷人主体资历检查的重点是其主体资历的存续状况(主要依据是否参与工商年检来判别其持续运营资历和存续状况)偿债才能、商业诺言。
在以天然人为告贷人的个人信贷告贷合同中,银行应首要经过有用身份证明、印章等核实签约人是否为告贷人自己。已满18周岁,精力正常,可以彻底辨认自己行为及其结果的天然人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具有我国国籍的港澳居民,其告贷主体资历不存在法令妨碍。为确认港澳居民的国籍,对港澳居民请求借款的,应当由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出具身份公证。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