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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解除劳动合同后可申请补偿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3 16:49
哪些状况免除劳作合同后可申请补偿
《劳作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
(一)未按照劳作合同约好供给劳作保护或许劳作条件的;未及时足额付出劳作报酬的;未依法为劳作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背法令、法规的规则,危害劳作者权益的;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劳作者能够免除劳作合同的其他景象。
(二)向劳作者提出免除劳作合同并与劳作者洽谈一致免除劳作合同的;
(三)劳作者患病或许非因公负伤,在规则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作业,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作业的;劳作者不能担任作业,经过培训或许调整作业岗位,仍不能担任作业的;劳作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状况发作严重改变,致使劳作合同无法实行,经用人单位与劳作者洽谈,未能就改变劳作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用人单位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则,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则进行重整的免除劳作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保持或许进步劳作合同约好条件续订劳作合同,劳作者不同意续订的景象外,按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则停止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
(六)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封闭、吊销或许用人单位决议提早闭幕的,因而被停止劳作合同的;
(七)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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