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基本农田的征收程序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3 02:55
基本农田是优质犁地,尽管政府为了公共利益而征收的土地,即使被征收人不同意也不能阻挠征收的行为,可是也要看程序上是否合法。那么征收基本农田的征收程序是怎么样的呢?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欢迎阅览了解。
征收基本农田的征收程序是什么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则:“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同意:(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犁地超越35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越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则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国务院存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则先行处理农用地转用批阅。其间,经国务院同意农用地转用的,一起处理征地批阅手续。不再另行处理征地批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同意权限内同意农用地转用的,一起处理征地批阅手续,不再另行处理征地批阅,超越征地同意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则另行处理征地批阅。”
基本农田征收补偿规范
依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则,被征收土地的,征收方要依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处给予补偿。征收犁地的补偿费用包含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犁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犁地被征收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犁地的安顿补助费,依照需求安顿的农业人口数核算。需求安顿的农业人口数,依照被征收的犁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均匀每人占有的犁地的数量核算。每一个需求安顿的农业人口的安顿补助费规范,为该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可是,每公顷被征收犁地的安顿补不得超越被征收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规范,由省、自治区照征收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的规范规则。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规范,由省、自治区、直征收城市市郊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则交纳新设基金。
只要国务院有权同意征收基本农田,其他任何单位都无此权利,假如看到文件不是国务院同意征收基本农田的,能够回绝。以上便是小编为您回答的悉数问题,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到听讼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也能够阅览相关法律常识进行了解。
征收基本农田的征收程序是什么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则:“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同意:(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犁地超越35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越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则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国务院存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则先行处理农用地转用批阅。其间,经国务院同意农用地转用的,一起处理征地批阅手续。不再另行处理征地批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同意权限内同意农用地转用的,一起处理征地批阅手续,不再另行处理征地批阅,超越征地同意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则另行处理征地批阅。”
基本农田征收补偿规范
依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则,被征收土地的,征收方要依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处给予补偿。征收犁地的补偿费用包含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犁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犁地被征收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犁地的安顿补助费,依照需求安顿的农业人口数核算。需求安顿的农业人口数,依照被征收的犁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均匀每人占有的犁地的数量核算。每一个需求安顿的农业人口的安顿补助费规范,为该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可是,每公顷被征收犁地的安顿补不得超越被征收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规范,由省、自治区照征收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的规范规则。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规范,由省、自治区、直征收城市市郊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则交纳新设基金。
只要国务院有权同意征收基本农田,其他任何单位都无此权利,假如看到文件不是国务院同意征收基本农田的,能够回绝。以上便是小编为您回答的悉数问题,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到听讼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也能够阅览相关法律常识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