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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能取代基本养老保险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6 16:08

宛某2009年结业后进入某化工公司作业,进入该单位后。该公司就开端为宛某处理参与根本养老稳妥的手续。可是宛某不愿意自己承当自己应当交纳的部分,而且提出自已现已购买了商业养老稳妥,单位不必再为其处理根本养老稳妥了。宛某以为,参与稳妥与否应该是自愿的,而且,他还为单位节省了费用,单位应该支撑他的挑选。可是,该化工公司却没有支撑宛某的做法,根据规则为张某处理了参保手续,并代缴了根本养老稳妥费。该公司的做法是否契合法令的规则?
事例回答
本事例触及根本养老稳妥与商业养老稳妥的联系问题。要害问题是根本养老稳妥是强制稳妥,而不是自愿稳妥。 《社会稳妥费征缴暂行条例》第3条规则,根本养老稳妥费的征缴规模是:国有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乡镇私营企业和其他乡镇企业及其员工,施行企业化处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员工。第12条规则,缴费个人应当交纳的社会稳妥费,由地点单位从其自己薪酬中代扣代缴。《社会稳妥费申报交纳处理暂行办法》第10条规则,缴费单位依法实行代扣代缴职责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或回绝。《社会稳妥法》第10条第1款进一步明确规则:“员工应当参与根本养老稳妥,由用人单位和员工一起交纳根本养老稳妥费。”由此可见,根本养老稳妥,是法令强制要求用人单位为员工树立的一种社会保障联系,而且无论是用人单位仍是劳动者个人,都要依照法令的规则实行各自交纳根本养老稳妥费的职责,假如违反了法令的规则,就要承当相应的职责。即便现已投保了商业稳妥,也有必要依照法令规则参与根本养老稳妥。
本案中,尽管宛某自行购买了商业性质的养老稳妥,可是并不能因而革除其依法交纳根本养老稳妥的职责。宛某地点的公司回绝宛某的要求并为其处理根本养老稳妥,并代缴根本养老稳妥费的做法是完全契合法令规则的。
需求留意的是,商业稳妥作为根本养老稳妥的弥补方式,由企业和员工在处理了社会稳妥之后自愿挑选参与,并没有消沉效果,反而具有积极效果,可是商业稳妥无论如何是不能代替根本养老稳妥的。
社保小常识
根本养老稳妥是根据法令、法规强制施行的法定稳妥制度,参与根本养老稳妥是每个企业和员工应有的权力,也是其应尽的职责,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变相地不实行职责。商业性质的稳妥是不可以代替社会养老稳妥的,只能作为社会养老稳妥的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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