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8 17:32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请求提取员工自己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缔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宅的;(2)归还购房借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的;(5)彻底损失劳作能力,并与所在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6)出境久居的;(7)非本市户口员工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9)下岗、赋闲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人40岁(含40岁)以上,且接连下岗、赋闲12个月以上的;(10)员工逝世或被宣告逝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能够提取员工住宅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