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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在协商过程中的争议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0 13:18
在我国劳作合同范畴,团体合同是一种方法,一般有工会一起于劳作单位商定签署,因为涉及到劳作者的切身利益,其间存在着许多法律问题,那么团体合同在洽谈过程中的争议处理程序是怎样的?今日,听讼网小编就为您收拾了如下内容,期望能对您有所协助。
团体合同的争议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依据劳作和社会保障部于2004年公布的《团体合同规则》第53条规则。和谐处理团体合同争议应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受理和谐处理请求:即由请求处理的一方或许两边向和谐处理组织或许人员提交处理请求。洽谈组织或许人员在收到该请求时承受该请求。
(2)查询了解争议的状况:在受理请求后,和谐组织或许人员应该对两边争议的现实进行查询,以便进一步进行处理。
(3)研讨拟定和谐处理争议的计划:经过查询,把握相关的材料。在已有材料的基础上,需求拟定让两边都能承受的处理计划。
(4)对争议进行和谐处理:拟定计划后,对两边当事人进行和谐处理,使其尽量承受和谐计划:
(5)制造(和谐处理协议书》:其间应当载明和谐处理请求、争议的现实和和谐成果,两边当事人就某些洽谈事项不能达到一起的,应将持续洽谈的有关事项予以载明。《和谐处理协议书》由团体洽谈争议和谐处理人员和争议两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收效。
劳作合同的缔结洽谈主体是怎样的
团体合同中的团体洽谈:劳作社会保障部2004年公布的《团体合同规则》第4条规则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员工签定团体合同或专项团体合同,以及确认相关事宜,应当采纳团体洽谈的方法。团体洽谈首要采纳洽谈会议的方法,它比一般的民事合同缔结要杂乱得多.它是一种高度标准化、程序化的商谈。
严峻违背团体商洽的程序性标准而签定的团体合同应认定为无效。缔结主体:团体合同的缔结主体是员工和用人单位:
(1)员工是团体合同的主体,其一起要求代表其利益的工会或许员工代表与用人单位进行洽谈。需求留意的是。此处的员工代表和工会都是劳作者的代表,代表劳作者和用人单位进行洽谈,实践的主体是劳作者,其和劳作合同不同的是,团体合同是整体劳作者作为缔结的一方。
(2)用人单位也是团体合同的主体之一。
以上便是关于劳作团体合同签定的一些法律知识,团体合同标准许多劳作者的权益,关于没有树立工会的企业,能够由员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定合同,掌管起草团体合同。若您还有疑问,听讼网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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