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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4 02:37
汇票是有提示付款期限和付款期限的,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托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付出确认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许持票人的收据。那么要是在承兑的时分汇票超越提示付款期限怎么办?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你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常识,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中国人民银行《付出结算办法》第八十八条规则:“持票人超越提示付款期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因而持票人要活跃及时地与开户银行交流,出具延误理由阐明,争夺开户银行受理恳求承兑银行付款事务。
经过开户银行处理托付收款方法(附有关的理由阐明),恳求承兑银行付款。《收据法》第五十三条规则:“持票人未依照规则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阐明后,承兑人或付款人仍应当持续对持票人承当付款职责。”假如发作拒付,承兑银行有必要出具回绝证明
汇票特征
一、从当事人方面来看,汇票在出票时,其根本当事人有三方: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出票人是签发汇票的人,付款人是受出票人托付付出收据金额的人,收款人是凭汇票向付款人恳求付出收据金额的人。
二、汇票是委付证券,是一种付出指令,故汇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之间有必要具有实在的托付付款联络,并具有付出汇票金额的牢靠的资金来源。
三、远期汇票须经承兑。承兑是汇票独有的法令行为。它是指付款人许诺在汇票到期日付出汇票金额的—种收据行为。汇票一经承兑,付款人就取代出票人而成为收据的主债款人。
四、付款日多样化。汇票除有见票即付的状况外,还有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时付款和见票后定时付款等状况。[2]
汇票与本票、支票的联络
具有同一性质
(1)都是设权有价证券。即收据持票人凭收据上所记载的权力内容,来证明其收据权力以获得产业。
(2)都是格局证券。收据的格局(其方法和记载事项)都是由法令(即收据法)严厉规则,不恪守格局对收据的效能有必定的影响。
(3)都是文字证券。收据权力的内容以及收据有关的全部事项都以收据上记载的文字为准,不受收据上文字以外事项的影响。
(4)都是能够流转转让的证券。一般债款契约的债务,假如要进行转让时,有必要征得债款人的赞同。而作为流转证券的收据。能够经过背书或不作背书仅交给收据的简易程序而自在转让与流转。
(5)都是无因证券。即收据上权力的存在只依收据自身上的文字确认,权力人享有收据权力只以持有收据为必要,至于权力人获得收据的原因,收据权力发作的原因均可不问。这些原因存在与否,有用与否,与收据权力原则上互不影响。到2013年,因为我国的收据还不是彻底收据法意义上的收据。仅仅银行结算的方法,这种无因性不是肯定的。
具有相同的收据功用
(1)汇兑功用。凭仗收据的这一功用,处理两地之间现金付出在空间上的妨碍。
(2)信誉功用。收据的运用能够处理现金付出在时刻上的妨碍。收据自身不是产品,它是建立在信誉基础上的书面付出凭据。
(3)付出功用。收据的运用能够处理现金付出在手续上的费事。收据经过背书可作为屡次转让,在市场上成为一种流转、付出东西,削减现金的运用。而且因为收据交换准则的开展,收据能够经过收据交换中心会集清算,简化结算手续,加快资金周转,进步社会资金运用效益。
以上便是关于这方面的法令常识,期望能对您有所协助。假如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扎手的法令问题,而您又有托付律师的主意,咱们听讼网有许多律师能够给你供给服务,而且咱们听讼还支撑线上指定区域挑选律师,而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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