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德州公积金补缴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0 12:00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德州公积金补缴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摘要】德州公积金补缴原因主要有哪些?单位新添加员工或是是跳入未准时交纳住宅公积金的员工时,单位需求处理补缴手续,假如单位呈现兼并、分立等状况,也是需求处理公积金补缴手续的。
一、单位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也应当处理补缴:1) 新添加员工或调入员工未准时缴存公积金的。2) 因故漏缴、少缴或错提公积金的。3) 因为其它原因应进行补缴的。
二、单位发作兼并、分立、吊销、 破产、闭幕或许改制等景象的,应当为员工补缴曾经欠缴(包含未缴和少缴)的住宅公积金。单位兼并、分立和改制时无力补缴住宅公积金的,应当清晰住宅公积金缴存职责主体,才干处理兼并、分立和改制等有关事项。单位破产的,应当对比所欠员工工资优先清偿欠缴的住宅公积金。
三、补缴时刻只能是当时月份之前的月份,而不能是当时月份之后的月份。补缴曾经年度住宅公积金的,不能早于营业执照上挂号的单位建立时刻。
听讼网提示:德州公积金补缴原因主要有三种,单位呈现任何一种状况都需需求处理补缴手续,补缴的时分,单位经办人员需求填写《德州市住宅公积金补缴清册》2份,还要列出缴存月份、金额等,到住宅管理中心处理补缴。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德州公积金补缴的常识,期望对你有所协助,假如还存在疑问,能够联络听讼网律师为你回答。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