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何时生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2 18:43
缔结团体合同关于确保劳作者各项重要权益的完成、和谐安稳企业和员工、确保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等具有非常重要的含义。为了确保团体合同的正确施行,有必要强化劳作行政部门对团体合同运作过程中的监督和指导作用。因而法令规则,由劳作行政部门对团体合同进行检查,不仅是缔结团体合同的必经程序,也是团体合同的收效条件。
《劳作法》第34条、《劳作合同法》第54条以及劳作和社会确保部于2004年公布的《团体合同规则》第47条均作出相似规则,即团体合同的收效时刻是在劳作行政部门收到团体合同文本后15日内没有贰言,那么从第16日开端就收效。关于有贰言的,自再次提交并经过检查15日内没有贰言后收效。
该款规则在实践中或许发生两种结果:
一是劳作行政部门自收到团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贰言的,团体合同即行收效;
二是劳作行政部门自收到团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贰言的,例如团体合同的约好内容违背法令法规的规则,或许团体合同的两边主体不合法等,团体合同不能即行收效。
团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员工依据法令、法规、规章的规则,就劳作报酬、工作时刻、歇息度假、劳作安全卫生、职业培训、稳妥福利等事项,经过团体洽谈签定的书面协议。团体合同能够分为综合性团体合同和专项团体合同两种,专项团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员工依据法令、法规、规章的规则,就团体洽谈的某项内容签定的专项书面协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团体合同作为一种劳作法令制度,是和谐劳作联系,保护劳作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法。
团体合同与劳作合同尽管都是对劳作联系进行调整,但二者有着显着的差异。这表现在:
一是主体不同,团体合同的主体是工会和用人单位;劳作合同的主体是员工个人和用人单位。
二是内容不同,劳作合同的内容是与劳作者个人有关的详细的劳作条件和劳作规范的约好;团体合同的内容则是用人单位中劳作者全体的劳作条件和劳作规范的规则。
三是效能不同,团体合同的效能高于劳作合同,劳作合同中规则的劳作条件和劳作报酬等规范不得低于团体合同的规则。
《劳作法》第34条、《劳作合同法》第54条以及劳作和社会确保部于2004年公布的《团体合同规则》第47条均作出相似规则,即团体合同的收效时刻是在劳作行政部门收到团体合同文本后15日内没有贰言,那么从第16日开端就收效。关于有贰言的,自再次提交并经过检查15日内没有贰言后收效。
该款规则在实践中或许发生两种结果:
一是劳作行政部门自收到团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贰言的,团体合同即行收效;
二是劳作行政部门自收到团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贰言的,例如团体合同的约好内容违背法令法规的规则,或许团体合同的两边主体不合法等,团体合同不能即行收效。
团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员工依据法令、法规、规章的规则,就劳作报酬、工作时刻、歇息度假、劳作安全卫生、职业培训、稳妥福利等事项,经过团体洽谈签定的书面协议。团体合同能够分为综合性团体合同和专项团体合同两种,专项团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员工依据法令、法规、规章的规则,就团体洽谈的某项内容签定的专项书面协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团体合同作为一种劳作法令制度,是和谐劳作联系,保护劳作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法。
团体合同与劳作合同尽管都是对劳作联系进行调整,但二者有着显着的差异。这表现在:
一是主体不同,团体合同的主体是工会和用人单位;劳作合同的主体是员工个人和用人单位。
二是内容不同,劳作合同的内容是与劳作者个人有关的详细的劳作条件和劳作规范的约好;团体合同的内容则是用人单位中劳作者全体的劳作条件和劳作规范的规则。
三是效能不同,团体合同的效能高于劳作合同,劳作合同中规则的劳作条件和劳作报酬等规范不得低于团体合同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