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机骑走他人摩托车是属于抢夺罪还是诈骗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5 02:38
[案情]:
2005年6月4日,刘某看见一个小伙子骑摩托车将一个妇女撞伤了,小伙子因无钱给妇女治伤,而束手无策,刘某所以便“好意”地拿出42元钱叫其带妇女去治伤,拿药时又借了50元给小伙子,小伙子感激不尽,此后刘便提出同小伙子一同回其家取钱,以便在路上找机会将小伙子的车子弄走。在路上刘某先是找机会将车的打火开关关了,想趁小伙子推车时,趁其不备,将车骑走,未达到意图。刘某又心生一计,坐在摩托车后架上成心晃动身子,致车撞在公路旁边石庄上倒地。即骗小伙子去捡石头正车龙头,就在小伙子去捡石头时,刘某不管小伙子的呼叫迅速将车打燃骑走。
[不合]:
对刘某构成何罪,有两种不同定见。
一种定见以为,刘某经过隐秘现实真相的手法,骗得小伙子信赖,然后容易而举地将摩托车转移到自已手中,非法占有,其采纳的手法是隐秘现实真象,应定欺诈罪。
另必定见以为,刘某趁车主去捡石头不备,公开强即将车子骑走,具有非法占有别人摩托车的片面意图,构成争夺罪。
[分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定见。理由如下:差异欺诈罪与争夺罪的关键在于行为办法不同。欺诈罪的行为办法表现为行为人采纳虚拟现实或隐秘现实真相的办法,使资产的所有人、保管人“自愿”将资产交给欺诈行为人。这儿的“自愿”并非出自资产所有人、保管人的实在志愿,而是在欺诈行为人的欺骗下,使他们产生了幻觉而信以为真所造成的,也能够说是上当受骗所造成的。
欺诈罪的客观行为应当具有必定的客观逻辑次序:施行欺诈行为——使被害人陷于知道过错——被害人根据过错知道处置产业——行为人获取产业。以上四个行为先后有序,构成一个前后严密相连的因果锁链,环环相扣,因果清楚,既不能倒置,更不行短少。并且作为欺诈的被害人由于根据过错知道“自愿”交给资产,因而在失掉资产时其时不会立刻意识到自己的资产受到了侵略。争夺罪的行为办法是公开攫取。这儿的“公开攫取”应理解为当着公私资产所有人、管理人的面,乘其不备,出乎意料,公开对资产行使有形力,使别人来不及抵抗,而获得数额较大的资产的行为。但争夺罪的公开攫取没有暴力或暴力要挟作后台,否则将构成抢劫罪。公开争夺行为,具体表现为能够从资产的所有者、管理者的手中或身上抢走,也能够趁资产所有者不备,抢走放在被害人身旁,由被害人操控的资产。但不管那种状况,被害人遭到损害时,会当即意识到资产的丢失。
2005年6月4日,刘某看见一个小伙子骑摩托车将一个妇女撞伤了,小伙子因无钱给妇女治伤,而束手无策,刘某所以便“好意”地拿出42元钱叫其带妇女去治伤,拿药时又借了50元给小伙子,小伙子感激不尽,此后刘便提出同小伙子一同回其家取钱,以便在路上找机会将小伙子的车子弄走。在路上刘某先是找机会将车的打火开关关了,想趁小伙子推车时,趁其不备,将车骑走,未达到意图。刘某又心生一计,坐在摩托车后架上成心晃动身子,致车撞在公路旁边石庄上倒地。即骗小伙子去捡石头正车龙头,就在小伙子去捡石头时,刘某不管小伙子的呼叫迅速将车打燃骑走。
[不合]:
对刘某构成何罪,有两种不同定见。
一种定见以为,刘某经过隐秘现实真相的手法,骗得小伙子信赖,然后容易而举地将摩托车转移到自已手中,非法占有,其采纳的手法是隐秘现实真象,应定欺诈罪。
另必定见以为,刘某趁车主去捡石头不备,公开强即将车子骑走,具有非法占有别人摩托车的片面意图,构成争夺罪。
[分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定见。理由如下:差异欺诈罪与争夺罪的关键在于行为办法不同。欺诈罪的行为办法表现为行为人采纳虚拟现实或隐秘现实真相的办法,使资产的所有人、保管人“自愿”将资产交给欺诈行为人。这儿的“自愿”并非出自资产所有人、保管人的实在志愿,而是在欺诈行为人的欺骗下,使他们产生了幻觉而信以为真所造成的,也能够说是上当受骗所造成的。
欺诈罪的客观行为应当具有必定的客观逻辑次序:施行欺诈行为——使被害人陷于知道过错——被害人根据过错知道处置产业——行为人获取产业。以上四个行为先后有序,构成一个前后严密相连的因果锁链,环环相扣,因果清楚,既不能倒置,更不行短少。并且作为欺诈的被害人由于根据过错知道“自愿”交给资产,因而在失掉资产时其时不会立刻意识到自己的资产受到了侵略。争夺罪的行为办法是公开攫取。这儿的“公开攫取”应理解为当着公私资产所有人、管理人的面,乘其不备,出乎意料,公开对资产行使有形力,使别人来不及抵抗,而获得数额较大的资产的行为。但争夺罪的公开攫取没有暴力或暴力要挟作后台,否则将构成抢劫罪。公开争夺行为,具体表现为能够从资产的所有者、管理者的手中或身上抢走,也能够趁资产所有者不备,抢走放在被害人身旁,由被害人操控的资产。但不管那种状况,被害人遭到损害时,会当即意识到资产的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