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可以免除加处罚款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6 06:38
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执法权的,国家行政机关是代表国家对社会进行办理的安排,国家行政机关对违法人员能够进行行政处分,罚款是常见的处分方法,那么行政机关能不能革除加处的罚款?下面由听讼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行政机关能够革除加处分款吗
行政机关对违法人员加处分款的,假如当一只对加处分款决议不服的,能够请求行政复议,而行政复议机关吊销处分决议的,加息罚款不再履行。
相关法令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
第六条 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分,享有陈说权、申辩权;对行政处分不服的,有权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分遭到危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补偿要求。
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分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分的监督查看。
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有权申述或许检举;行政机关应当仔细检查,发现行政处分有过错的,应当自动改正。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相关法令问题进行的回答,行政机关对违法人员加处分款的,假如当一只对加处分款决议不服的,能够请求行政复议,而行政复议机关吊销处分决议的,加息罚款不再履行。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行政机关能够革除加处分款吗
行政机关对违法人员加处分款的,假如当一只对加处分款决议不服的,能够请求行政复议,而行政复议机关吊销处分决议的,加息罚款不再履行。
相关法令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
第六条 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分,享有陈说权、申辩权;对行政处分不服的,有权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分遭到危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补偿要求。
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分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分的监督查看。
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有权申述或许检举;行政机关应当仔细检查,发现行政处分有过错的,应当自动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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