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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向哪个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1 22:03
法律帮助案子按下列准则统辖:1.已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子,由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法律帮助中心受理;2.非诉讼法律事务由请求人向住所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帮助组织提出请求;
3.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帮助中心对同一案子均有统辖权的,由开始收到法律帮助请求的帮助中心检查、决议。(摘自:《法律帮助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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