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2 19:48住宅公积金跟社保相同是由单位与职工各自出必定的金额交纳,关于人们来说购买房子的时分有住宅公积金协助,购房压力会大大下降,但有些职工的单位并没有购买住宅公积金。那么,单位不缴存住宅公积金职工怎么办?听讼网小编介绍了相关内容。
能够找公积金处理中心。
有关于单位交纳住宅公积金的规则:
单位应当准时、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许少缴;
对缴存住宅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许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审阅,报住宅公积金处理委员会同意后,能够下降缴存份额或许缓缴;
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进步缴存份额或许补缴缓缴;
单位不处理住宅公积金缴存挂号或许不为本单位职工处理住宅公积金账户建立手续的,由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责令期限处理;逾期不处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许少缴住宅公积金的,由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责令期限缴存;
逾期仍不缴存的,能够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给职工交纳公积金。《住宅公积金处理法令》第十五条规则:“单位选用职工的,应当自选用之日内到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处理缴存挂号,并持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的审阅文件,到受托银行处理职工住宅公积金账户的建立或搬运手续。”第十七条规则:“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端缴存住宅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自己当月薪酬乘以职工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单位新调入的职工发放薪酬之日起缴存住宅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自己当月薪酬乘以职工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第十八条规则职工和单位住宅公积金的缴存份额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薪酬的5%。第二十条规则单位应当准时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
假如单位不给职工处理住宅公积金缴存,按“司法不干预行政”的理论,不能够到法院申述要求单位交纳公积金,而应当由行政部门,即公积金处理中心来处理。假如公积金处理中心活跃履职,但单位不予实行交纳责任,能够请求人民法院对不交纳单位采纳强制执行办法。对此《公积金处理法令》第三十七条规则:“违背本法令的规则,单位不处理公公积金缴存或许不为本单位职工处理住宅公积金账户建立手续的,由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责令期限处理;逾期不处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规则:“违背本法令的规则,单位逾期不交纳或许少交纳住宅公积金的,由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责令期限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能够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单位不缴存住宅公积金职工为了保证个人利益,应该要在线咨询听讼网律师供给好的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