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股权转让合同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7 09:52
请求公证都需求提交相应的资料,那请求股权转让合同公证需求提交哪些资料给公证机关呢?下面是对股权转让合同的公证需求提交的资料的具体介绍,听讼小编期望经过本文的介绍,我们能对股权转让合同的公证需求提交的资料有所了解。
一、什么是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别人,使别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常常而遍及的方法,我国《公司法》规则股东有权经过法定方法转让其悉数出资或许部分出资。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意图而达到的关于出让方交给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付出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明。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化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依据股东位置而对公司所发作的权利义务联系悉数一起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而成为公司的股东,获得股东权。依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则,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收效。
二、处理公证时,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供给下列资料
①公司的《法人执照》、法定代表人资历证明书、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假如法定代理人不能亲身处理的,还需供给授权托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
②假如股权转让方、受让方是有限责任公司,还需提交该公司赞同转让或受让股权的股东会抉择(股东会抉择应由各股东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假如转让方是个人,需提交其身份证明;
③如转让方或受让方是外商或港、澳、台商,所供给的资料为董事会抉择、授权托付书、商业登记证,假如是香港的当事人还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托付的评判人处理公证,假如是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当事人应到当地处理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馆认证;
④触及国有财物的,还需供给有财物评价组织出具的《财物评价陈述》,有关部门的同意文件等。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