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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家庭暴力的原因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9 08:20
施行家庭暴力的原因是什么
出事的女孩名叫玉玉,才十三岁。父亲常常在外面打工,妈妈在家专职照看年幼的弟弟。玉玉由于学习成绩欠好、前一段时间拿了同学10块钱等原因,周末回家后被亲生妈妈拿棍棒殴伤致死。
又是一同人世惨剧,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小姑娘,生命之花还未彻底开放就已凋谢,诱因便是由于学习没有到达妈妈的预期,而被妈妈 “教育”至死。孩子天分爱玩,学习欠好也是常有的,爸爸妈妈严加管教也在情理之中,可是下手如此之狠,结果如此之严峻,恐怕是谁都无法承受的。
毋庸置疑,爸爸妈妈责罚孩子的起点都是为了孩子好,也便是所谓的恨铁不成钢。可是,孩子毕竟是未成年人,幼小的身躯怎禁得住棍棒的殴伤?并且我国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明确规定,制止对未成年人施行家庭暴力,关于殴伤子女这种很明显的违法行为,司法机关能够追查刑责。然而就本例来说,这位妈妈大错已铸成,即便再懊悔、再受罚也换不回女儿年幼的生命了。在此,笔者只能寄期望于这一事情能为身为人父、人母的家长们再次敲响警钟,不要让自己成为完结孩子生命的刽子手,不要让学习欠好成为孩子的“致命伤”。
我国每年都有儿童因学习欠好被亲生爸爸妈妈致死、致残的案子发作。这些惨剧的背面除了折射出爸爸妈妈教育方法的简略粗犷外,还有便是对法令的无视。尽管《未成年保护法》有明文规定,可是很多做爸爸妈妈的观念里仍旧以为打自己的孩子与他人无关,这说明相关部分法令宣传工作还不到位,只要让一切爸爸妈妈都认识到体罚孩子是违法的,这样才干从根本上根绝相似案子的再度发作。
生命是名贵的,而学习好坏关系到的仅仅营生手法的不同罢了。所以小编期望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相似的事情不要再演出,不要再让本该开放的生命之花过早地凋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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