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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贷款管理贷款对象和条件是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7 15:36

第四条借款目标应是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的自然人。第五条借款人须一同具有以下条件:具有乡镇常住户口或有用居留身份;有安稳的工作收入,信誉杰出,有归还借款本息的才能;具有购买住宅的合同或协议...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个人住宅借款办理借款目标和条件是哪些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个人住宅借款办理第二章借款目标和条件
第四条借款目标应是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的自然人。
第五条借款人须一同具有以下条件:
一、具有乡镇常住户口或有用居留身份;
二、有安稳的工作收入,信誉杰出,有归还借款本息的才能;
三、具有购买住宅的合同或协议;
四、不享用购房补助的以不低于所购住宅悉数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会款;享用购房补助的以个人承当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借款人认可的财物作为典当或质押,或有满足代偿才能的单位或个人作业保证人;
六、借款人规则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借款人应向借款人供给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有用居留证件);
二、有关借款人家庭安稳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三、符合规则的购买住宅合赞同向书、协议或其他赞同文件;
四、典当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赞同典当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分出具的典当物评价证明;保证人赞同供给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五、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的,需持有住宅公积金办理部分出具的证明;
六、借款人要求供给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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