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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统筹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审定流程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8 01:34

湖南省统筹单位工伤稳妥费率审定流程详细怎么呢?今日咱们就一同了解一下吧!
湖南省统筹单位工伤稳妥费率审定流程
一、行政承认事项:省统筹单位工伤稳妥费率审定
二、行政承认根据:
《工伤稳妥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国务院关于修正<工伤稳妥条例>的决议》(国务院令第586号)、《关于工伤稳妥费率问题的告诉》(劳社部发〔2003〕29号)、《湖南省施行<工伤稳妥条例>方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267号)、《关于调整工伤稳妥费率方针的告诉》(人社部发[2015]71号)、《关于做好工伤稳妥费率调整作业进一步加强基金办理的辅导定见》(湘人社发[2015]68号)。
三、行政承认条件:
在省本级现已参加了工伤稳妥。
四、法定期限:20个作业日。
五、许诺期限:20个作业日。
六、行政承认程序:
(一)受理
1.岗位责任人:省综合处作业人员
2.岗位职责与权限:
(1)请求资料不完全或许不契合法定方式的,应一次性奉告请求单位需求补正的悉数内容;逾期不奉告的,自收到请求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请求资料完全、契合受理条件要求,或许请求单位依照要求提交悉数补正请求资料的,应予以受理。
3.时限:即时
(二)初审
1.岗位责任人:省医保局综合处经办人员及分担处领导
2.岗位职责与权限:
(1)对请求单位提交的资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检查;
(2)对契合条件的,提出初审定见,交处室负责人审阅。
3.时限:7个作业日
(三)复审
1.岗位责任人:省医保局工伤待遇处分担处领导和省医保局事务监管处分担处领导
2.岗位职责与权限:
(1)依照审阅规范进行审阅,对契合条件的,提出赞同定见,报主管局领导审定;
(2)对不契合条件的,提出不同定见及理由,并视状况需求,到请求单位实地核对。
3.时限:8个作业日(实地核对时刻在外)
(四)决议
1.岗位责任人:局长
2.岗位职责与权限:
(1)契合法定条件的,签发赞同请求的批复;
(2)对不契合条件的,不予答应,将其资料退回省医保局综合处,并以书面方式阐明理由退回请求单位。
3.时限:3个作业日
(五)奉告
1.岗位责任人:省医保局综合处经办人员
2.岗位职责与权限:
(1)对请求契合条件的,奉告参保单位;
(2)对请求不契合条件的,将其请求资料同时交还请求单位。
3.时限:2个作业日。
七、行政收费规范:不收费。
八、提交资料目录:
1、法人证书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3、组织代码证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4、银行开户答应证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九、承办信息:
承办组织:省医保局综合处
联系电话:0731-82215731
承办组织:省医保局综合处、工伤待遇处、事务监管处
联系电话:0731-84900372、
0731-84900257、
0731-84900246
监督部分: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监察室
投诉电话:0731-84900017
窗口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路18号综合楼2楼就事大厅
交通抵达线路:公交701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交105、140路到友谊路口
作业时刻: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在外)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夏15:00-18:00)。
湖南工伤稳妥补偿流程提交工伤陈述
2015年工伤稳妥条例规则,被稳妥的员工发作因公致伤的事端今后,单位应当自工伤事端发作之日或许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作行政部分提出工伤陈述。
工伤确认
由社会稳妥经办组织对工伤(亡)事端进行查询确认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稳妥的状况下,能够不走这一程序。留意工伤确认的两个时刻:单位没有提起工伤确认的,工伤者必定要在事端发作之日起一年内向劳作部分提出请求。社保经办组织查询确认后,书面告诉单位及伤者。
工伤判定
工伤判定是在请求工伤判定的员工被确认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确认程序后),在其医疗完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作判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判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判定包含劳作能力判定和致残等级判定。窄义的工伤判定指致残等级判定。
洽谈补偿
工伤判定今后,就能够根据判定的规范计算出补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稳妥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稳妥组织根据规范发放工伤稳妥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稳妥组织投保),则根据规范与用人单位洽谈处理。与用人单位洽谈处理不了的,则能够根据劳作裁定法规提起裁定程序。对劳作裁定不服的,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对一审法院判定不服的,能够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履行程序
裁定或许判定收效后,用人单位 不付出补偿费的,则能够根据收效法律文书向法院履行局提起履行请求,由法院履行。对收效判定不服的,则能够请求发动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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