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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遗嘱范文具备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0 22:32
被承继人立遗言的方法有许多,比方有自书遗言、代书遗言、口头遗言等等,录音遗言也是其间的一种。在制造录音遗言的时分,当事人必定要注意满意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就有或许导致遗言最终归于无效。那么,录音遗言应具有哪些条件呢?接下来,听讼网小编迁就这个问题进行解说,期望可以解开咱们的疑问,具体内容请仔细阅读下文内容。
一、录音遗言应具有哪些条件
录音遗言有用的条件首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有必要由遗言人亲身制造,并亲身叙说遗言的全部内容。
2、有必要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3、录音开端时,遗言人、见证人有必要别离阐明自己的名字、性别、年纪、原籍、工作、地点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
4、遗言人有必要阐明制造录音遗言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
5、录音制造结束,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言人、见证人签名,注下一年、月、日。然后,由遗言人或交见证人保管。
6、承继开端,由见证人及承继人参与并查验封皮的无缺状况。
只要在契合以上的状况下录音遗言才收效。
二、哪些人可以做录音遗言见证人
录音遗言见证人应当具有以下条件:
1、遗言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的成年人。依照《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年满l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彻底民事行为才能人。已满16周岁不满l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首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彻底民事行为才能人。可以作为遗言见证人。可是约束行为才能人和无行为才能人则不能作为遗言见证人。
2、遗言见证人应当是可以了解遗言的内容、懂得遗言一切文字的人。有些人尽管具有彻底的民事行为才能,但没有从事遗言见证活动的才能。
3、与承继人、遗言人没有利害关系。由于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或许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不管是哪种遗言方式,当事人在制造遗言的时分,都需求事前了解清楚法律规定的收效条件,否则日后该遗言就有或许被认定为无效的。如果您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当地或者是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想要了解,小编建议您无妨登陆咱们听讼网的网站进行在线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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