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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收养手续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9 18:31

送养人是指依法将被收养人送养的人,即被收养人的生爸爸妈妈、监护人,社会福利安排等。收养法规则,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安排、有特别困难无力抚育子女的生爸爸妈妈能够作为送养人。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挂号方法》第六条规则:“送养人应当向收养挂号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资料:
(一)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安排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二)收养法规则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育责任的人赞同的,并提交其他有抚育责任的人赞同送养的书面定见。
生爸爸妈妈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分签定的不违背计划生育规则的协议;有特别困难无力抚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单位或许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别困难的证明。其间,因丧偶或许一方下落不明由单独送养的,还应当提交爱人逝世或许下落不明的证明;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 者通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详细的收养手续
依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挂号方法》的有关规则,领养孩子需处理以下手续:
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挂号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资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许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自己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育教育被收养人的才能等状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安排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爸爸妈妈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常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分出具的收养人生育状况证明;其间收养非社会福利安排抚育的查找不到生爸爸妈妈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资料:
(一)收养人常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分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能够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成婚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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