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纠纷再审申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30 03:18
遗产承继胶葛再审申诉状范本是怎样的?下面听讼网小编就对此收拾一些相关常识,期望对您有协助。
遗产承继胶葛再审申诉状范本
申请人:王大,男,19XX年X月X日出世,汉族,住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申请人:王二,女,19XX年X月X日出世,汉族,住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申请事项
1、 吊销XXX中级人民法院(XXX)X民一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定;
2、 承认自书遗言有用,按遗言进行承继。
现实与理由
原审判定以立遗言人即XXX的自书遗言难以坚信是立遗言人的真实意思表明,因而不予确定该遗言效能,该判定是过错的。
榜首,原审确定该遗言的方式合法,那么自书遗言在什么状况下会无效?承继法规则:无行为能力人或许约束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言无效,受钳制、诈骗所立的遗言无效。即一份方式合法的自书遗言,只要在遭到钳制、诈骗或神志不清的状况下所立才干确定为无效,无锡市中院未确定存在上述现实,却在判定中以该遗言存在疑点为由否定其效能,没有法令依据。
原审判定中的现实确定存在的榜首点疑点:“从代书遗言缔结至2005年2月12日,共十余天,期间王二并未对XXX有任何不妥行为,而……王大对XXX确有不孝行为,XXX反而今后一份遗言改动本来的遗言,指定遗产归王大一人承继,与常理不符。”申请人以为改动遗言是人之常情,不存在与常理不符之处。法令没有规则必须有法定事由的呈现才能够改动遗言,正由于人们常常改动自己的主意,法令才规则,立有数份遗言,内容相冲突的,以最终的遗言为准,可见实践中改动遗言的状况是遍及的。
判定中现实确定的第二处疑点:“XXX自书遗言由XXX一人单独完结,并无其别人在场,而从遗言内容的完整性、逻辑性及文字表达看,与XXX的文化程度不相符,在遗言改动处按指印,更须具有适当的法令常识和工作习气的人才会有此认识,XXX一人难以独立完结。”遗言的确有严厉的方式要求,遗言的缔结,不管是承受别人辅导,仍是照抄别人,都不违反法令规则,不用说小学文化的乡村老太太,便是较高文化程度的人也不一定知晓遗言的方式要求,能够说大部分有用遗言都是承受专业人士的辅导或许依据范本所立,实践中律师常常辅导别人立遗言。XXX书写遗言,彻底能够学习别人的范本,也能够从其他途径得知立遗言的注意事项,不管其从何处取得辅导,对自书遗言的效能没有影响,由于没有依据证明XXX立遗言时遭到别人诈骗、钳制,在没有诈骗、钳制景象下所立遗言,不能确定违反了立遗言人的真实意思。
一个案子现实的确定,不能抛开有力的书证,仅凭法官的常理来判案。法官的置疑不能否定书证,假如这样,依据规则就没有任何含义。并且在本案中,法官相信证人证言,以情感替代法令,做出了违反现实和法令的判定,这样的判定只能是过错的。
XXX的自书遗言不可能是在受钳制状况下所立。XXX抛弃医治从医院回家,明知自己已在等候逝世,此刻,任何东西都无法对她发生要挟,一个已知自己死期的人不可能惧怕任何钳制,因而钳制在本案中不存在。XXX的自书遗言也不可能是在被诈骗的状况下所立,XXX从立自书遗言到逝世,这期间有四十多天,假如这份遗言违反其真实志愿,那么她彻底有时机,向守在她身边的亲人包含被申请人说出自己真实志愿,并改动遗言,而XXX没有这样做,仅有的原因便是自书遗言是她的真实志愿。依据常理剖析,XXX十多天前在很多娘家亲人、女儿、律师、见证人的影响下,所立的代书遗言才是违反其真实志愿的,由于该代书遗言从法令作用来看与法定承继无异,本属多此一举,那么被申请人为什么要求XXX立这份遗言呢?便是由于它有违一个乡村老太太的家产传子根深柢固的观念,所以在没有无人搅扰场合,XXX立下了契合自己真实志愿的自书遗言,并将它交给申请人保管,对这份合情合理合法的自书遗言的效能法院没有任何理由不予认可。
原审判定中采信与被申请人有隙的亲人的证言,确定被申请人敌对遗言人不孝顺,然后不予确定自书遗言的效能。申请人与某些亲属有些对立,中心的对错恩怨很难说清,不能简略地判别谁是谁非,仅凭这些人的证言不能确定申请人不孝,退一步说即便申请人不孝,也不能因而否定申请人母亲的自书遗言的效能,这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干的两回事,不能相提并论,假如申请人的确不孝顺,其他承继人能够恳求掠夺其承继权,而本案明显不是掠夺承继权的案子。
申请人尽到了一个贫穷农民为母亲应尽的责任,为了给爸爸妈妈治病,申请人负债累累,不可思议一个为了给母亲医治绝症处处求人借钱的人会被人称作逆子,申请人单独一人带癌症晚期的母亲去南京肿瘤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治病,在这期间这些做证的亲属没有一人给予任何协助;申请人每隔一天为母亲充一次氧气,怎么可能会去关氧气瓶的阀门?从申请人供给的医疗费用单据、告贷单据不难看出,申请人即便说不上孝子,但也绝不是证人口中描绘的逆子,现在却还要被这些亲属污蔑为不孝,这令申请人真实悲伤,愤慨难平。
综上所述,XXX的遗言契合自书遗言的方式要求和本质要求,关于自书遗言无效的景象——意思表明不真实,即诈骗、钳制或无意思表达能力等景象均没有依据证明,原审判定也没有确定上述现实,仅仅闪烁其词地否定其效能,因而该判定是过错的,恳求贵院依法发动再审程序,纠正原审不妥。
此致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遗产承继胶葛再审申诉状范本
申请人:王大,男,19XX年X月X日出世,汉族,住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申请人:王二,女,19XX年X月X日出世,汉族,住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申请事项
1、 吊销XXX中级人民法院(XXX)X民一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定;
2、 承认自书遗言有用,按遗言进行承继。
现实与理由
原审判定以立遗言人即XXX的自书遗言难以坚信是立遗言人的真实意思表明,因而不予确定该遗言效能,该判定是过错的。
榜首,原审确定该遗言的方式合法,那么自书遗言在什么状况下会无效?承继法规则:无行为能力人或许约束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言无效,受钳制、诈骗所立的遗言无效。即一份方式合法的自书遗言,只要在遭到钳制、诈骗或神志不清的状况下所立才干确定为无效,无锡市中院未确定存在上述现实,却在判定中以该遗言存在疑点为由否定其效能,没有法令依据。
原审判定中的现实确定存在的榜首点疑点:“从代书遗言缔结至2005年2月12日,共十余天,期间王二并未对XXX有任何不妥行为,而……王大对XXX确有不孝行为,XXX反而今后一份遗言改动本来的遗言,指定遗产归王大一人承继,与常理不符。”申请人以为改动遗言是人之常情,不存在与常理不符之处。法令没有规则必须有法定事由的呈现才能够改动遗言,正由于人们常常改动自己的主意,法令才规则,立有数份遗言,内容相冲突的,以最终的遗言为准,可见实践中改动遗言的状况是遍及的。
判定中现实确定的第二处疑点:“XXX自书遗言由XXX一人单独完结,并无其别人在场,而从遗言内容的完整性、逻辑性及文字表达看,与XXX的文化程度不相符,在遗言改动处按指印,更须具有适当的法令常识和工作习气的人才会有此认识,XXX一人难以独立完结。”遗言的确有严厉的方式要求,遗言的缔结,不管是承受别人辅导,仍是照抄别人,都不违反法令规则,不用说小学文化的乡村老太太,便是较高文化程度的人也不一定知晓遗言的方式要求,能够说大部分有用遗言都是承受专业人士的辅导或许依据范本所立,实践中律师常常辅导别人立遗言。XXX书写遗言,彻底能够学习别人的范本,也能够从其他途径得知立遗言的注意事项,不管其从何处取得辅导,对自书遗言的效能没有影响,由于没有依据证明XXX立遗言时遭到别人诈骗、钳制,在没有诈骗、钳制景象下所立遗言,不能确定违反了立遗言人的真实意思。
一个案子现实的确定,不能抛开有力的书证,仅凭法官的常理来判案。法官的置疑不能否定书证,假如这样,依据规则就没有任何含义。并且在本案中,法官相信证人证言,以情感替代法令,做出了违反现实和法令的判定,这样的判定只能是过错的。
XXX的自书遗言不可能是在受钳制状况下所立。XXX抛弃医治从医院回家,明知自己已在等候逝世,此刻,任何东西都无法对她发生要挟,一个已知自己死期的人不可能惧怕任何钳制,因而钳制在本案中不存在。XXX的自书遗言也不可能是在被诈骗的状况下所立,XXX从立自书遗言到逝世,这期间有四十多天,假如这份遗言违反其真实志愿,那么她彻底有时机,向守在她身边的亲人包含被申请人说出自己真实志愿,并改动遗言,而XXX没有这样做,仅有的原因便是自书遗言是她的真实志愿。依据常理剖析,XXX十多天前在很多娘家亲人、女儿、律师、见证人的影响下,所立的代书遗言才是违反其真实志愿的,由于该代书遗言从法令作用来看与法定承继无异,本属多此一举,那么被申请人为什么要求XXX立这份遗言呢?便是由于它有违一个乡村老太太的家产传子根深柢固的观念,所以在没有无人搅扰场合,XXX立下了契合自己真实志愿的自书遗言,并将它交给申请人保管,对这份合情合理合法的自书遗言的效能法院没有任何理由不予认可。
原审判定中采信与被申请人有隙的亲人的证言,确定被申请人敌对遗言人不孝顺,然后不予确定自书遗言的效能。申请人与某些亲属有些对立,中心的对错恩怨很难说清,不能简略地判别谁是谁非,仅凭这些人的证言不能确定申请人不孝,退一步说即便申请人不孝,也不能因而否定申请人母亲的自书遗言的效能,这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干的两回事,不能相提并论,假如申请人的确不孝顺,其他承继人能够恳求掠夺其承继权,而本案明显不是掠夺承继权的案子。
申请人尽到了一个贫穷农民为母亲应尽的责任,为了给爸爸妈妈治病,申请人负债累累,不可思议一个为了给母亲医治绝症处处求人借钱的人会被人称作逆子,申请人单独一人带癌症晚期的母亲去南京肿瘤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治病,在这期间这些做证的亲属没有一人给予任何协助;申请人每隔一天为母亲充一次氧气,怎么可能会去关氧气瓶的阀门?从申请人供给的医疗费用单据、告贷单据不难看出,申请人即便说不上孝子,但也绝不是证人口中描绘的逆子,现在却还要被这些亲属污蔑为不孝,这令申请人真实悲伤,愤慨难平。
综上所述,XXX的遗言契合自书遗言的方式要求和本质要求,关于自书遗言无效的景象——意思表明不真实,即诈骗、钳制或无意思表达能力等景象均没有依据证明,原审判定也没有确定上述现实,仅仅闪烁其词地否定其效能,因而该判定是过错的,恳求贵院依法发动再审程序,纠正原审不妥。
此致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