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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权利义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8 17:44

权力
房子典当人享有如下的权力:
(1)房子典当人对典当的房子享有所有权,并有权获得典当房子的各种收益。
(2)房子典当人对典当房子享有处分权,但若想转让典当房子,须事前征得房子典当权人赞同。
(3)能够对典当房子屡次出抵,但须确保数个房子典当权所担保的债务总额不大于典当房子的价值。
(4)能够将典当房子出租。
责任
屋典当人承当的首要责任是保管责任,即妥善保养,保护典当房子。因为典当人对典当房子的损害行为,致使典当房子的价值削减时,房子典当人应康复典当房子的原状或供给与削减的价值适当的担保。假如典当的房子毁损灭失,典当人应以其他产业充抵典当的房子,在典当房子因不可抗力等不能归责于典当人的事由而毁损灭失时,典当人能够以补偿请求权向房子典当权人供给担保,也可将补偿请求权让与给典当权人而获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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