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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1 09:22

自建房是我国传统缔造方法的干流,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地区,他与商品房是彻底不一样的。那么自建房能够处理公积金借款吗?自建房怎么处理公积金借款?下文为我们详细回答。
团体土地自建房借款现在现已能够处理了。借款方针如下:
一、购买、缔造团体建造用地上的房子请求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的,有必要契合以下条件及要求:
(一)所购房子获得房子一切权证和团体土地运用权证。房龄在20年(含)以内,结构为非木结构或砖木结构。
(二)以所购、建房子作典当的,添加第三方信誉担保,借款保证人有必要有乐清市户籍且是住宅公积金缴存者,法定退休年龄不能超越借款人最终一期还款时刻。
(三)还未获得房子一切权证和团体土地运用权证的在建房,以第三方住宅典当请求借款,典当房子的土地性质有必要为国有。请求借款时有必要向住宅公积金办理机构留置建房批阅资料及权属证明资料,并许诺在获得房子一切权证和团体土地运用权证后1个月内处理典当挂号,添加第三方担保。城中村改造、旧村改造和农房集聚建造项目的在建房(期房)不能进行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待所建的房子获得房子一切权证和团体土地运用权证后,方可进行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
(四)借款额度不得超越所购建房子价值的50%,最高借款额度不超越30万元,且不享用附加额度方针。在事务体系设定的借款期限内,尽可能缩短还款期限。
(五)典当人依据房子典当挂号部分的要求,向住宅公积金办理机构出具典当房子变卖处置后仍有寓居之地的许诺书等资料。
二、购、建团体建造用地上住宅并处理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的,住宅公积金办理机构将其所购、建的住宅列入限购方针的套数和人均寓居面积核算规模。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温州市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办理暂行办法》(温公积金管委〔2006〕4号)、《温州市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实施办法》(温公积金〔2010〕110号)文件履行。
当然,本文是以温州为例,详细我们应当咨询当地的房产办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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