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要有什么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9 05:43【问题】
请求公益性捐献税前扣除资历的社会团体应当具有什么条件?
【回答】
依据《关于公益性捐献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告诉》(财税[2008]160号)规则,契合条件的社会团体能够请求公益性捐献税前扣除资历。为此,民政部日前专门印发《社会团体公益性捐献税前扣除资历确定作业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民发[2009]100号),清晰相关确定规则。
《指引》清晰,请求公益性捐献税前扣除资历的社会团体,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1.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五十二条第(一)项到第(八)项规则的条件;
2.依照《社会团体挂号管理法令》规则,经民政部分依法挂号3年以上;
3.净资产不低于挂号的活动资金数额;
4.请求前3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
5.请求前接连2年年度查看合格,或许最近1年年度查看合格且社会安排点评等级在3A以上(含3A);
6.请求前接连3年每年用于公益活动的开销,不低于上年总收入的70%和当年总开销的50%.
此外,《指引》要求,社会团体请求公益性捐献税前扣除资历,应当首要对照请求条件进行自我点评。以为契合条件的,填写《社会团体公益性捐献税前扣除资历请求表》,并随表提交相关规则文件。
《指引》规则,为核实社会团体公益活动开销状况,社会团体应当依照规则格局编制《社会团体公益活动开销明细表》,并提交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审计报告,包含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公益活动开销明细表审计报告。中介机构承受托付进行审计,应当遵从《民间非营利安排会计制度》,依照《社会团体财务审计报告模板》和《社会团体公益活动开销明细表审计报告模板》制造审计报告,关于审计过程中发现不契合资历确定要求的,应当在审计定论中据实阐明。
民政部清晰,民政部挂号的社会团体,由民政部担任初审。当地民政部分挂号的社会团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民政部分担任初审。民政部分初审赞同后,将请求文件和初审定见转交同级财务、税务部分联合进行审阅承认。经审阅承认契合条件的社会团体,由民政、财务和税务部分定时予以发布。民政部分开始审阅以为不契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奉告请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