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业务招待费税法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8 13:15【摘要】
事务款待费是指交税人为运营事务的需求而付出的应付费用。企业在出产、运营进程中发作款待费用在所难免,而《企业所得税法》对款待费税前扣除是限额操控的,企业应加强对事务款待费扣除规范的合理谋划。
一、事务款待费税法相关规则
(一)事务款待费的列支规模
在事务款待费的规模上,不论是财政管帐制度仍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精确的界定。在税务法律实践中,款待费详细规模如下:
1.因企业出产运营需求而请客或工作餐的开支;
2.因企业出产运营需求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因企业出产运营需求而发作的旅行景点观赏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因企业出产运营需求而发作的事务联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税法规则,企业应将事务款待费与会议费严厉差异,不得将事务款待费计入会议费。交税人申报扣除的事务款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供给证明材料的,应供给能证明实在性的、满意的有用凭据或材料。会议费证明材料包含会议时刻、地址、到会人员、内容、意图、费用规范、付出凭据等。假如税务机关发现事务款待费开销有虚伪现象,或许在交税查看中发现有不实在的事务款待开销,有权要求交税人在必定期间供给证明实在性的、满意有用的凭据或材料,逾期不能供给材料的,税务机关能够不进一步查看,直接否定交税人已申报事务款待费的扣除权。
(二)事务款待费税务处理的扣除基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交税申报表的告诉》(国税发〔2006〕56号)进一步清晰,自2006年7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交税申报表(试行)》规则广告费、事务款待费、事务宣扬费等扣除的核算基数均为申报表主表出售(运营)收入。出售(运营)收入依照管帐制度核算的主营事务收入、其他事务收入,以及依据税收规则应确以为当期收入的视同出售收入三部分组成。
主营事务收入是扣除其他扣头以及出售退回后的净额,交税人运营事务中发作的现金扣头计入财政费用,其他扣头及出售退回,一概以净额反映在主营事务收入中。
其他收入包含依照管帐制度核算的运营外收入,以及在本钱公积金中反映的债款重组收益、承受捐献财物、财物评价增值及依据税收规则应在当期承认的其他收入。对经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依据规则,出售(运营)收入是交税人的申报数,而不是税务机关查看后确实定数,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应在交税调整添加额中填列,不能作为核算款待费的基数。
视同出售是指管帐上不作为出售核算,而在税收上作为出售、承认收入计缴税金的产品或劳务的搬运行为。首要包含:1.自产、托付加工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分、非出产组织、资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赏等方面的材料和自产、托付加工产品的价值金额。2.处置非钱银性财物收入,指将非钱银性财物用于出资、分配、捐献、赔偿债款等方面,依照税收规则应视同出售承认收入的金额。
(三)事务款待费税务处理的扣除份额
新《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对事务款待费扣除份额改变了曾经本分、外资企业的不同规范。上述法令第四十三条规则,企业发作的与出产运营活动有关的事务款待费开销,依照发作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越当年出售(运营)收入的5‰。
二、事务款待费的合理谋划
(一)最大极限地合理运用扣除份额
税法规则,企业发作的与出产运营活动有关的事务款待费开销,依照发作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越当年出售(运营)收入的5‰,即企业发作的事务款待费得以税前扣除,既先要满意60%发作额的规范,又最高不得超越当年出售收入5‰的规则,在这里选用的是“两端卡”的方法。为什么要这样规划呢?笔者以为,关于事务款待费的发作额只答应列支60%,是为了差异事务款待费中的商业款待和个人消费,所以人为地规划一个一致的份额,将事务款待费中的个人消费部分去除;约束为最高不得超越当年出售(运营)收入的5‰,是用来避免有些企业为了不调增40%的事务款待费,就选用多找餐费发票,乃至找假发票充任事务款待费,形成事务款待费虚高的状况。
那么,企业怎么到达既能充沛运用事务款待费的限额,又能够最大或许地削减交税调整事项呢?现举例说明如下:
假定企业2008年出售(运营)收入为X,2008年事务款待费为Y,则2008年答应税前扣除的事务款待费=Y×60%≤X
×5‰,只要在Y×60%=X×5‰的状况下,即Y=X×8.3‰,事务款待费在出售(运营)收入的8.3‰这个临界点时,企业才或许充沛利用好上述方针。有了这个数据,企业在预算事务款待费时能够先预算当期的出售(运营)收入,然后按8.3‰这个份额就能够大致测算出适宜的事务款待费预算值了。
一般状况下,企业的出售(运营)收入是能够测算的。假定2008年企业出售(运营)收入X=10000万元,则答应税前扣除的事务款待费最高不超越10000×5‰=50万元,那么财政预算全年事务款待费Y=50万元/60%=83万元,其他出售(运营)收入能够依此类推。
假如企业实践发作事务款待费100万元>计划83万元,即大于出售(运营)收入的8.3‰,则事务款待费的60%能够扣除,交税调整添加100-60=40万元。可是,另一方面出售(运营)收入的5‰只要50万元,还要进一步交税调整添加10万元,依照两方面约束孰低的准则进行比较,取其低值直接交税调整,共调整添加应交税所得额50万元,核算交纳企业所得税12.50万元,即实践消费100万元则要付出112.50万元的价值。
假如企业实践发作事务款待费40万元<计划83万元,即小于出售(运营)收入的8.3‰,则事务款待费的60%能够悉数扣除,交税调整添加40-24=16万元。另一方面出售(运营)收入的5‰为50万元,不需求再交税调整,只需求核算交纳企业所得税4万元,即实践消费40万元则要付出44万元的价值。
因而,得出如下定论:当企业的实践事务款待费大于出售(运营)收入的8.3‰时,超越60%的部分需求悉数计税处理,超越部分每付出1000元,就会导致250元税金流出,等于消费了1000元要掏1250元的腰包;当企业的实践事务款待费小于出售(运营)收入的8.3‰时,60%的限额能够充沛利用,只需求就40%部分计税处理,等于消费了1000元只掏1100元的腰包。
(二)归纳运用附近的扣除项目余额
在实践工作中,事务款待费与事务宣扬费存在着能够彼此代替的项目内容。尽管税法未对事务款待费的规模作更多的解说,但在履行中,税务机关通常将事务款待费的付出规模界定为款待客户的餐饮、住宿费以及卷烟、茶叶、礼品、正常的娱乐活动、组织客户旅行等发作的费用开销。上述开销并非混为一谈,一般来讲,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事务款待费,假如礼品是交税人自行出产或经过托付加工,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符号及宣扬效果的,也可作为事务宣扬费。相反,企业因产品交易会、博览会等发作的餐饮、住宿费等也能够列为事务款待费开销。这就为交税人对事务款待费的谋划供给了“活动”空间。
鉴于上述方针和谋划空间,交税人能够依据开销项目性质合理运用自己的权力施行税收谋划。如在“管理费用”科目下设置“事务款待费”和“事务宣扬费”明细科目,用于核算平常发作的事务款待费和事务宣扬费,以防年终申报或在税务机关查看时对近似项目发作不必要的争议。应及时将公司“事务款待费”和“事务宣扬费”明细科目核算的费用数额与已完成的出售(运营)收入净额(总额)比较,发现其间某一项费用“超标”时,及时用两者“近似”项目进行调整。如一个年出售收入净额估计到达1000万元的企业,“事务款待费”的税前扣除限额是5万元,“事务宣扬费”和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是150万元,到10月末已发作事务款待费10万元(发作额的60%为6万元),发作事务宣扬费30万元,事务款待费现已超越扣除限额,事务宣扬费则还有较大的限额空间。这样,交税人就能够将在剩下月份发作的自行出产或经过托付加工的货品当作礼品赠送给客户以及将事务洽谈会、博览会的餐饮、住宿等发作的费用列入“事务宣扬费”科目核算。
三、几点注意事项
(一)全部以合法为条件
企业在日常出产运营中,税务谋划的概念已被广泛承受,合法性是其差异于逃税、偷税的根本性标志。税务谋划的条件条件是有必要契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没有法律依据的税务谋划必将以失利告终。笔者在执业进程中曾遇到这样的比如:某公司司理总是为每年事务款待费税前扣除目标不够用而忧愁,所以他想出了一个“好主意”,即经过异地相关企业相互交流各自在当地的款待费收据,然后再各自记入账目中的差旅费,以此方法“避税”。应该说这个计划不叫税务谋划,而是税收诈骗。税收诈骗归于法律上清晰制止的行为,一旦被税务机关查明现实,交税人要为此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遭到相应的法律制裁。这位司理采纳的招摇撞骗行为是万不可取的,终究只会落个人财两空的下场。
(二)掌握实在性与合理性
事务款待费是一项比较灵敏的开销,被称为“各国公司税法中乱用扣除最严峻的范畴”。作为企业,想让自己的事务款待费被税务机关认可并顺畅地在税前扣除,首要有必要确保事务款待费开销的实在性,即以充沛、有用的材料和依据来证明这部分开销是实在的开销。而所谓的合理,就是说企业列支的事务款待费,有必要是与运营活动直接相关并且是正常的和必要的。别的,企业当期列支的事务款待费应与当期的事务成交量相吻合。
(三)树立与税务机关之间的杰出交流联系
依据新税法规则,企业实践发作的与获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开销,包含本钱、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开销,准予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那么在列支事务款待费时,是不是满意“实践发作、与获得收入有关、合理”这三个规范,都需求主管税务部分的认可。别的,在实践发作事务款待费的进程中,经常会遇到无法获得正规发票的状况。诸如此类的问题还有许多,在企业自己难以掌握的时分与税务机关多交流,在两者之间树立杰出的交流联系,这对使税收谋划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有活跃的效果。